日喀則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日喀則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的決定
日喀則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日喀則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的決定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人民政府
日喀則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日喀則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的決定
《日喀則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日喀則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的決定》
(2023年12月26日日喀則市人民政府令第9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4日,二屆日喀則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務(擴大)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日喀則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日喀則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