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淮安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決定
淮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淮安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決定
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淮安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決定
淮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淮安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決定
(2023年6月30日政府令第13號公布 2020年2月1日起實施的《淮安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廢止)
淮安市人民政府令
第13號
《淮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淮安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決定》已于2023年6月30日經市政府九屆第1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長:顧坤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淮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淮安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決定
鑒于2020年2月1日起實施的《淮安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政府令第8號)相關內容,已被2023年6月1日起實施的《淮安市餐廚垃圾管理條例》全部涵蓋,已無繼續(xù)施行的必要,市政府決定廢止《淮安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