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扎實做好2025年“三農”金融工作的通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扎實做好2025年“三農”金融工作的通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扎實做好2025年“三農”金融工作的通知
金辦發〔2025〕44號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扎實做好2025年“三農”金融工作的通知
各金融監管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
2025年,銀行業保險業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有關工作部署,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深化改革,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持續提升金融服務“三農”質效,毫不松懈抓好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各項工作�,F就2025年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化“三農”金融體制機制改革
(一)健全層次分明、優勢互補、有序競爭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體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立足主責主業,發揮自身優勢特長,找準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發力點,積極發展農業供應鏈和產業鏈金融,拓展涉農“首貸戶”,圍繞農業強國建設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重點領域持續加大信貸投放。深化郵儲銀行代理網點改革,開展代理網點綜合金融服務試點。發揮金融集團優勢,為鄉村振興提供綜合金融和融資融智等多樣化服務。發揮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和科技企業并購貸款試點作用,強化對農業科技創新的支持。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穩妥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減量提質。
(二)完善金融機構內部專營機制。銀行機構要在涉農人員配置、信息化建設、費用安排等方面持續加大資源投入,合理確定普惠型涉農貸款內部資金轉移定價,鼓勵對農業關鍵核心技術、糧油種植等重點領域進一步給予優惠,做實做細不良容忍度、盡職免責等激勵政策,持續完善“敢貸、愿貸、能貸、會貸”的長效機制。鼓勵大型保險公司在資源配置、考核評價、統計核算、風險管理等方面向涉農保險予以傾斜。
二、持續增強“三農”重點領域金融供給
(三)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金融供給。銀行業保險業要大力支持糧油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鼓勵加大對糧食產能提升重點縣的信貸投放,積極配合地方開展糧油種植專項貸款貼息試點。支持畜牧業穩定發展,助力肉牛、奶牛等產業紓困。進一步加大對生物育種、農機裝備、智慧農業等領域的金融投入,促進農業新質生產力發展。加強多方聯動,探索金融支持農田水利建設、鹽堿地綜合利用、農業防災減災的有效模式。支持發展設施農業、遠洋養殖、“森林糧庫”“菜籃子”工程,助力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
(四)促進縣域富民產業發展。積極助力鄉村產業提質升級,大力支持就業容量大、聯農帶農強的特色產業項目,促進富民產業發展,重點扶持特色農業、綠色農業、農產品精深加工、鄉村文旅、農村物流體系建設、農村電商等新產業新業態,促進鄉村產業數字化發展。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加大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新農人等群體的信貸保險支持,促進農民致富增收。
(五)積極支持鄉村建設。推動農業農村部門與金融機構探索建立鄉村建設重大項目與貸款信息聯動合作機制,加強政府數據與金融機構互聯互通,積極有效擴大鄉村投資。持續加大對鄉村道路、醫療養老、物流通信、供水供電、清潔能源、人居環境整治等公共服務領域的金融支持。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和新型城鎮化有機結合,促進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一體化。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金融支持方式。
三、全力做好金融幫扶工作
(六)切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認真貫徹落實《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工作方案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97號),支持重點幫扶縣加大信貸投放、發展農業保險等。加大對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后續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提高集中安置區金融服務質量。認真落實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面向脫貧群眾的優惠政策,規范開展防止返貧保險。
(七)大力支持脫貧地區產業發展。對脫貧縣主導產業和有市場前景的優勢特色產業,鼓勵銀行機構加大信貸資源投入,減少抵押擔保要求。支持脫貧地區發展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積極引導保險公司優化保險服務,提高承保理賠服務質效,努力做到應賠盡賠、早賠快賠。扎實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努力實現應貸盡貸。加強貸后管理,堅決杜絕“戶貸企用”等違規問題,切實防范化解信貸風險。
(八)努力提高特定群體金融服務質效。積極落實退役軍人創業貸有關政策要求,細化工作舉措,切實支持退役軍人創業創新。深入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探索開展研究生商業性助學貸款。銀行機構要加強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支持有融資需求和還款能力的殘疾人、婦女等創業發展。引導銀行保險機構持續完善無障礙服務設施,加強遠程服務、上門服務,提高殘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體享受金融服務的便利性。
四、持續改善“三農”金融服務質效
(九)優化涉農金融服務。銀行機構要針對地方特色產業和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進一步豐富優化金融產品,優化授信審批流程,在貸款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擔保條件等方面,提供更適配的金融服務。加力發展“隨借隨還、循環使用”的授信模式。要積極促進發展農村消費,更好地滿足農民合理消費需求。推動加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擔保支持。進一步豐富農村融資增信方式,拓展推廣生物活體、農業設施等抵質押貸款,推動畜禽無害化處理與信貸保險聯動服務。
(十)提升農村數字金融發展水平。各金融監管局要主動與地方政府部門協調聯動,推動將更多涉農信用信息納入當地融資信用平臺,在依法合規、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拓展農村金融信息來源,完善數據共享機制。銀行機構要利用科技賦能,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涉農信貸服務質效。鼓勵保險公司加大無人機、遙感、物聯網等科技手段應用,提升農險承保理賠效率。
(十一)優化縣鄉村金融服務。加大對縣鄉村金融資源投入,深入服務縣域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積極參與并充分運用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強化銀農對接,引導利率適宜的信貸資金快速直達縣域涉農經營主體。在保持農村地區基礎金融服務基本全覆蓋的基礎上,允許金融機構對縣鄉村存量網點進行適當優化。不斷豐富鄉村基礎金融服務,努力為農村居民提供信貸、保險、理財等綜合化金融服務。持續深化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建檔評級工作,提升涉農經營主體用信率。聚焦受災地區災后恢復重建重點領域,開辟綠色金融服務通道,加大金融資源傾斜力度。
五、加力提升涉農保險保障水平
(十二)推動涉農財產險擴面增品。推動擴大稻谷、小麥、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投保面積。因地制宜創新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完善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完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開發推廣適應涉農企業需求的財產險、責任險產品,提升農業農村生產經營、技術創新、突發災害、貨物運輸等方面的風險防范能力。發展農房保險、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保險、農村公共設施綜合保險。
(十三)提高農民人身保險保障水平。支持保險公司面向城鄉低收入人群、農業轉移人口等,提供投保門檻低、責任適度、價格實惠、條款易懂的意外險、定期壽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產品,創新發展各類投保簡單、交費靈活、安全穩健、支持長期年金領取的養老保險產品。
(十四)改善涉農保險服務。依法合規簡化涉農保險投保手續和材料要求,優化普惠保險合同條款。健全涉農保險理賠業務制度,進一步提高涉農保險承保理賠及時性、準確性。鼓勵保險公司積極開展災害預警和風險減量服務,參與災害救助和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提高定損效率,鼓勵為受災主體提供合理預賠服務,及時支持減損減災和農業再生產。加大農村地區保險市場監管力度,切實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保險公司足額及時理賠,保障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加強“三農”金融風險管理
(十五)防范涉農金融風險。持續加強涉農領域信用風險管理。健全涉農信貸風險監測、防范和處置的長效機制,發揮信息技術優勢,加強貸前審查和貸后管理。關注涉農信貸資產質量變化,做實風險分類,足額計提撥備,提升涉農不良貸款處置效率。強化涉農信貸行為管理,規范銀行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管理。防止并糾正對涉農優質客戶過度授信、“內卷式”競爭等現象。開展涉農貸款數據抽查核實,完善銀行內部數據質量管理機制,定期開展自查自糾,提升涉農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加強金融知識宣傳力度,提升農村居民對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的防范意識。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農村各類非法金融活動。
(十六)加強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點管理。銀行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點內部管理,確保核心業務數據安全,防控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切實防止通過服務點開展非法金融活動。各金融監管局要統籌摸清轄內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點底數,發揮支局力量堅實作用,適時對轄內服務點的業務開展情況進行抽查。
七、強化監管指導
(十七)合理增加涉農信貸投入。各銀行機構要繼續單列涉農信貸計劃,努力實現同口徑涉農貸款余額較年初持續增長,完成差異化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速目標,加大對糧食重點領域信貸投入。大中型商業銀行要注重區域均衡發展,統籌合理安排東中西部信貸計劃。大中型商業銀行力爭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各金融監管局結合轄內情況,堅守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定位,堅持改革化險促發展,指導當地法人銀行科學制定普惠型涉農貸款差異化增長目標。
(十八)保持脫貧地區金融支持力度不減。銀行業保險業要力爭實現脫貧地區各項貸款余額、農業保險保額持續增長。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大型商業銀行要力爭全年實現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貸款增速不低于本行各項貸款增速。中西部地區22家金融監管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轄內法人銀行確定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差異化工作目標。
(十九)做好數據統計和監測工作。各金融監管局、各銀行機構按照附表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報送各項計劃及完成情況,按時報送半年度、年度工作報告。各級監管部門要定期開展監測,及時采取提示、通報、約談等措施,督促銀行機構完成各項任務目標。保險公司要結合普惠金融重點領域保險業務數據統計要求,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強化數據監測分析,加強數據運用。
(二十)提升縣域監管支局履職能力。各金融監管局要加強對支局履職的日常輔導和培訓,指導支局按照金融監管支局普惠金融工作指引,做好普惠條線各項重點工作,建立逐級通報反饋機制,健全聯動監管機制,持續加強業務條線培訓,推動支局有效落實縣域監管職責。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