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65號(關于明確部分貨物、物品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監管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65號(關于明確部分貨物、物品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監管的公告)
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65號(關于明確部分貨物、物品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監管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65號(關于明確部分貨物、物品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監管的公告)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海關對納入藥品、獸藥、醫療器械管理的貨物、物品,以及進出口環保用微生物菌劑不再按進出境特殊物品進行監管。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