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200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200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200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200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2002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經過審查并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準國務院提出的2002年中央預算,同意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200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為完成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提出的各項建議。會議要求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嚴格按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預算執行,全面完成2002年的預算任務。
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在預算執行中,要加強稅收征管,堅持依法治稅,規范稅收秩序;保證重點支出,安排使用好社會保障、農業、教育、科技、國債建設和支持西部開發以及維護社會安全等方面的資金,并注意防范財政風險;積極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投入體制改革,切實解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不足的問題;進一步推進預算制度改革,改進和完善財稅體制;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嚴肅財經紀律;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狠剎鋪張浪費、奢侈揮霍之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加強對預算執行和預算外資金管理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