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2013年修訂)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3〕41號
為進一步規范證券公司年度報告的編制及信息披露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提高證券公司財務信息質量,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我會對《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證監會公告〔2008〕1號)進行修改并重新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請各證券公司遵照執行。
中國證監會
2013年11月20日
公告 2013 41號 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doc
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2013年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為規范證券公司年度報告的編制及信息披露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提高證券公司財務信息質量,根據《公司法》、《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企業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制訂本準則。
凡根據《公司法》、《證券法》規定經批準設立的證券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應按照本準則的要求編制年度報告,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報送。
已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除執行本準則外,還應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有關規定編制與披露年度報告。未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還應按照本準則第四章要求編制并向社會公開披露信息。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本準則是對公司年度報告編制和披露的最低要求。對年度報告使用者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均應披露。
在不影響披露內容完整性和妨礙閱讀的前提下,公司可采用相互引證的方法,對各相關部分的內容進行適當的處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復。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表應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有關審計報告應由該所蓋章,并由兩名注冊會計師簽名蓋章。
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公司,納入合并范圍的企業和特殊目的主體的年度財務報表,以及對公司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聯營企業、合營企業的年度財務報表,也應由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專項報告也應由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公司必須在年度報告中全文轉載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不得隨意修改或刪節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已簽發意見的財務報表。
公司在編制年度報告時還應遵循如下一般要求:
(一)年度報告中引用的數字應采用阿拉伯數字,有關貨幣金額除特別說明外,指人民幣金額,并以元、千元、萬元、百萬元或億元為單位。
(二)公司可根據有關規定或其他要求,編制年度報告外文譯本,同時應保證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報告分別以中、英(或其他語種)文編制,在對中外文文本的理解上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三)年度報告封面應載明公司名稱、“年度報告”的字樣、報告期年份,也可載有公司的外文名稱、徽章、圖案等。年度報告的目錄應編排在顯著位置。年度報告目錄應標明各章、節的標題及其對應的頁碼。
(四)公司編制年度報告時可以圖文并茂,采用柱狀圖、餅狀圖等統計圖表,以及必要的產品、服務和業務活動圖片進行輔助說明,提高報告的可讀性。
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公司,年度報告正文中披露的數據應以合并報表數據為基礎。按照監管要求需用母公司數據計算和編制的內容除外。
第二章 年度報告
第一節 重要提示、目錄和釋義
公司應在年度報告顯要位置作出如下(但不限于)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如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年度報告內容存在異議或無法保證其真實、準確、完整的,應當聲明:“×××無法保證本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并說明理由。同時,單獨列示未出席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的董事姓名及原因。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聲明并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如果執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財務報表出具了非標準審計意見,重要提示中應增加以下陳述:
“××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或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對相關事項已有詳細說明,請注意閱讀”。
公司應對可能造成報告使用者理解障礙以及特定含義的術語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釋,年度報告的釋義應在目錄次頁排印。
第二節 公司概況
公司應披露如下簡介:
(一)公司的法定中、外文名稱及縮寫;
(二)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三)注冊資本、凈資本和各單項業務資格;
(四)公司注冊地址,公司辦公地址及郵政編碼,公司國際互聯網網址、電子信箱;
(五)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姓名、聯系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公司應簡要介紹其歷史沿革,主要包括以前年度經歷的改制重組、增資擴股等情況。
公司應采用圖表或其他有效形式,簡要介紹其組織機構,包括公司總部的主要職能部門、境內外分公司、境內外子公司等。還應披露境內外重要分公司、子公司的地址、設立時間、注冊資本(或營運資金)、負責人、聯系電話等。
公司應披露其證券營業部的數量和分布情況等。
第三節 財務和業務數據摘要
公司應采用數據列表方式,披露合并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主要項目的期末數(本年數)、期初數(上年數)和增減百分比。
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的排列應從左到右,左起為報告期的數據。
公司應披露的主要財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總額、營業收入、凈利潤(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其他綜合收益,以及與期初或上期數據相比變動超過30%的重要項目。公司應披露的主要財務指標包括但不限于: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等。
公司應按照監管部門的有關要求計算凈資本、風險資本準備及相關風險控制指標,并列示期初數和期末數。若監管部門在報告期內修訂相關計算標準,期初數應按照新標準重新計算列示。
第四節 管理層報告
公司管理層報告中應對財務報表的數據和其他必要的統計數據,以及報告期內發生和未來發生的重大事項進行討論、分析,可以采用逐年比較、數據列表或其他方式對相關事項進行列示,便于報告使用者了解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未來變化情況。公司披露管理層報告應當遵守以下原則:
(一)披露內容應當可靠,引用數據、資料應當依據充分。如引用第三方的數據、資料,應當關注其權威性,并注明來源;
(二)披露內容應當具有充分的決策相關性,在全面分析公司各項主要業務的基礎上,著重關注公司業務創新、重大投融資等在報告期內的執行情況和未來計劃,有利于報告使用者充分了解公司未來變化趨勢;
(三)披露內容應當具有充分關聯性,結合公司的外部環境(如宏觀環境、行業政策、行業地位或區域市場地位等)和內部條件(如業務規模、經營區域、技術、人員等)對公司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進行針對性的討論、分析,保持內在邏輯的一致性;
(四)鼓勵公司披露對業績敏感度較高的關鍵業績指標,分析指標的假定條件、計算方法、選取依據,以及變化原因和趨勢;
(五)討論、分析不應簡單重復財務報表的內容,而應當側重分析重要的經營指標和財務指標,重點披露實質性內容、已知的重要趨勢和不確定性;
(六)語言表述平實,清晰易懂,力戒空洞、模板化。
公司應分析披露報告期內主要業務的經營概況、業內競爭狀況、所處的市場地位和核心競爭力等,以及公司為應對報告期內經濟環境和市場狀況的變化,對主要業務做出的重大調整。
公司可按照業務條線、區域等原則披露分部報告信息,包括分部的營業收入、成本、營業利潤的構成、相對于上一報告期的變化情況及其變動原因。
公司應披露報告期內破產重整,兼并或分立情況;子公司、分公司、營業部和特殊目的主體等設立和處置情況;重大的資產處置、收購、置換、剝離情況;重組其他公司情況等,以及這些活動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公司應披露在報告期內業務創新情況,分析其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的影響,以及如何進行風險控制。
公司應披露其主要的融資渠道、長短期負債結構以及為維持流動性水平所采取的措施和相關的管理政策,同時分析其融資能力、或有事項及其對財務狀況的影響。
公司應分析報告期內現金流轉情況,包括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及其主要影響因素。
公司應針對自身特點,遵循關聯性和重要性原則,分析影響其業務經營活動的各項重大風險因素,如政策性風險、業務模式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等,以及這些風險因素對本報告期及未來業績的影響,并說明已經或計劃采取的應對措施。
公司應說明動態的風險控制指標監控和補足機制建立情況,報告期內風險控制指標觸及預警標準、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情況及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效果。
公司財務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應就所涉事項作出說明,獨立董事、監事會對此說明有不同意見的,還應披露其不同意見。
公司作出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或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應披露變更、更正的原因及影響,涉及追溯調整的,應當披露對當年和上年度經營成果的影響和財務狀況的累計影響。
公司應披露報告期內利潤分配政策的制定、執行或調整情況,說明利潤分配政策是否符合行業有關規定、公司章程及審議程序的要求。
鼓勵公司主動披露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工作情況,包括公司在保護債權人、職工、客戶等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方面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以及公司在社會公益事業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披露社會責任報告全文的,僅需提供相關的查詢索引。
第五節 其他重要事項
公司應披露本年度被處罰或公開譴責的情況,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被證券期貨監管機構、相關自律組織采取行政處罰或公開譴責,以及被財稅、外匯和審計等部門作出處罰的記錄等。
公司應按如下要求披露報告期內訴訟和仲裁事項:
(一)對以前年度和本報告期內發生但尚未結案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逐項披露其進展情況、涉及金額、是否形成預計負債及對公司未來的影響。對已經結案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公司應披露其具體內容、審理結果和執行等情況;
(二)如報告期內無重大訴訟和仲裁事項,公司應明確陳述“本年度公司無重大訴訟和仲裁事項”。
公司應披露其關聯方情況,以及按照日常交易、投資、債權債務等業務類別,簡要披露報告期內關聯交易相關金額、余額等情況。
公司應披露報告期內各單項業務資格的變化情況。
公司應披露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主要表外項目(如擔保、抵押、質押、融資合約、重要的承銷合同等)的總金額及有關情況。
公司應披露報告期內聘任、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情況。若有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應說明變更的原因。
公司應分項披露歸屬于報告期和報告期內實際支付的年報相關審計費用情況,以及目前的審計機構和簽字會計師已為公司提供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服務的連續年限。
公司應披露如下重大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一)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變動情況;
(二)年度分配預案或決議;
(三)重大投融資行為;
(四)重大訴訟、仲裁事項等;
(五)企業合并或處置子公司;
(六)其他可能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發生重大影響的情況。
以合并口徑計算,公司的子公司發生的本節所列重要事項,應當視同公司的重要事項予以披露。
第六節 股本(資本)變動及股東情況
公司應詳細披露其股本(或實收資本)在報告期內的變動情況,包括增資擴股、重組合并、股權轉讓等,應披露相應的批準文號、投資者投入或重組置換資產的概要描述等。
公司應披露如下股東情況:
(一)報告期末股東總數;
(二)報告期末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股權)的股東名稱、年度內股份(股權)增減變動情況、年末持股數量(出資金額)及百分比、所持股份(股權)的質押或凍結情況。若持股5%(含5%)以上的股東少于10名,則應列出至少前10名股東的持股情況。如前10名股東之間存在關聯關系,應予以說明;
(三)對報告期末持股10%(含10%)以上的前5名法人股東,應詳細介紹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營業務、注冊資本。若股東為自然人的,應介紹其姓名、國籍、是否取得其他國家或地區居留權、最近5年內的職業及職務等。
第七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情況
公司應披露現任及報告期內離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任期起止日期、期初和期末持有本公司股份、股票期權、被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年度內股份增減變動量及增減變動原因。獨立董事應單獨注明。
公司應披露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簡要工作經歷。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股東單位及除股東單位外的其他單位任職或兼職情況,包括其職務及任職期間。
公司應披露報告期內離任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和離任原因。
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合規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人員。
公司董事會下設各類專門委員會的,應披露委員會的人員構成情況。
公司應披露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決策程序以及薪酬情況,包括報告期末每位現任及報告期內離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報告期內計提的薪酬金額、實際獲得的薪酬金額、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現金薪酬情況。
公司應簡要介紹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員工情況,主要包括:員工人數、人員分布(例如研究人員、投行人員、經紀業務人員、資產管理業務人員、證券投資業務人員、財務人員、信息技術人員等)和教育程度等。
公司應披露委托經紀人從事客戶招攬、客戶服務相關情況,包括管理模式、經紀人人數等。
第八節 公司治理
公司應簡要披露報告期內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情況及決議內容。
公司應披露董事、監事的履職情況,包括報告期內董事、監事參加董事會、監事會會議的次數、投票表決等情況。
公司應簡要披露報告期內每位獨立董事履行職責的情況,如獨立董事出席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情況、獨立董事曾提出異議的有關事項及異議的內容、獨立董事對公司有關建議是否被采納的說明。
公司應披露董事會下設各類專門委員會在報告期內履行職責時所提出的重要意見和建議。
公司應披露公司合規管理體系建設情況,合規、稽核部門報告期內完成的檢查稽核情況。
第九節 內部控制
公司應披露董事會關于內部控制責任的聲明,并披露建立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依據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
公司應披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披露報告期內發現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體情況,包括缺陷發生的時間、對缺陷的具體描述、缺陷對財務報告的潛在影響,已實施或擬實施的整改措施、時間及整改效果。
公司應披露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內部控制的意見,若與公司自我評價報告意見不一致的,公司應當解釋原因。
第三章 財務報表
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變動表和附注。
公司財務報表的編制應遵守《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和本準則所附的《證券公司財務報表附注編制的特別規定》等有關規定。
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公司,除提供合并財務報表外,還應提供母公司財務報表。
公司提供的財務報表中會計數據的排列應自左至右,最左側為最近一期數據。表內各主要報表項目應標有附注編號,并與財務報表附注編號相一致。財務報表的金額單位應為人民幣元。
公司提供的財務報表應加蓋公司公章,由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及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
第四章 年度報告公開披露信息
未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應向社會披露按照本章要求編寫的年度報告公開信息、審計報告正文以及經審計財務報表(不含附注)。
公司應披露如下簡介:
(一)公司的法定中、外文名稱及縮寫;
(二)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三)注冊資本和各單項業務資格;
(四)公司注冊地址,公司辦公地址及其郵政編碼,公司國際互聯網網址、電子信箱。
公司應披露如下股東情況:
(一)報告期末股東總數;
(二)期末持股前5名的股東名稱、持股比例。
公司應簡要介紹其歷史沿革。
公司應簡要介紹其組織結構,包括公司總部的主要職能部門、境內外分公司、境內外專業子公司等。
公司應概要披露其證券營業部數量和分布情況等。
公司應簡要介紹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員工的有關情況,主要包括:員工人數、人員分布和教育程度等。
公司應對其資產質量、流動性情況、負債狀況以及重要的投融資活動進行簡要分析。
公司應概要披露報告期內各項業務的經營概況和公司所處的市場地位等。
財務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應就所涉事項作出說明。
公司應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結論和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的意見。
公司應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信息,至少包括: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及決策程序;
(二)年度薪酬總額和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分布情況(獨立董事需單獨列示);
(三)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現金薪酬情況。
鼓勵公司主動披露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工作情況,包括公司在保護債權人、職工、客戶等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方面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以及公司在社會公益事業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披露社會責任報告全文的,僅需提供相關的查詢索引。
第五章 附 則
本準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證監會公告〔2008〕1號)、《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6號——證券公司財務報表附注特別規定》(證監發〔2000〕76號)、《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8號——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證監發〔2000〕80號)同時廢止。
附件:證券公司財務報表附注編制的特別規定
附件
證券公司財務報表附注編制的特別規定
證券公司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和本特別規定編制財務報表附注。對于其他未作明確規定或創新的業務,公司應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和重要性原則,通過對主要風險和收益的判斷,嚴格把握相關業務或產品實質,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公司,應按照本規定分別對合并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的主要項目進行注釋。
附注項目金額異常或年度間變動異常的報表項目,如占公司報告期末資產總額5%(含5%)、報告期營業收入或營業支出總額10%(含10%)以上,且兩個期間的數據變動幅度達30%(含30%)以上的,應具體說明原因。
對附注中的資產負債表項目注釋期末期初比較數據,一般最左側為期末數;對附注中的利潤表項目注釋本期與上期比較數據,一般最左側為本期數。
公司對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應當按照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其項目列示的順序,采用文字和數字描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披露。報表重要項目的明細金額合計,應當與報表項目金額相互勾稽。
公司財務報表附注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概況;
(二)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三)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
(四)公司采用的主要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五)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及差錯更正的說明;
(六)公司應披露主要稅種、稅率及所享受的稅收優惠等情況。如果各分、子公司異地獨立納稅,其中執行不同稅率的,應予說明;
(七)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
(八)或有事項和承諾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等事項;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重要事項。
公司應制定與其業務特點相適應的具體會計政策,不得以會計準則的原則性表述代替。
公司應披露公允價值確定、金融資產分類原則。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的,應披露相關估值假設及主要參數選取原則。
公司應制定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政策,明確說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的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與“非暫時性”下跌的量化標準,該判斷標準應當在各報告期間保持一致。
公司應披露其所控制的境內外重要企業和特殊目的主體以及對公司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合營企業、聯營企業的全稱、注冊資本、經營范圍以及公司對其投資額和所占權益比例等。未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子公司和特殊目的主體,應明確說明原因及對財務狀況的影響。合并報表范圍如發生變更,應當披露變更內容、原因。公司報告期內若發生購買股權或以其他方式增加控股企業和特殊目的主體的情況,應說明每個新增企業和特殊目的主體的購買日及其確定方法。
貨幣資金應按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分別披露,同時在上述兩項下披露融資融券業務的相關數據,包括自有信用資金存款和客戶信用資金存款。
自有信用資金存款反映公司存放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用于融資融券業務的自有信用資金款項。客戶信用資金存款反映客戶用于融資融券的交易或擔保的資金款項。
項目 期末 年初
外幣
金額 折算率 折人民幣金額 外幣
金額 折算率 折人民幣金額
現金:
人民幣
貨幣選項
銀行存款:
其中:自有資金
人民幣
貨幣選項
客戶資金
人民幣
貨幣選項
其他貨幣資金:
人民幣
貨幣選項
合計
其中,融資融券業務:
項目 期末 年初
外幣金額 折算率 折人民幣金額 外幣金額 折算率 折人民幣金額
自有信用資金
人民幣
貨幣選項
客戶信用資金
人民幣
貨幣選項
在貨幣選項下可根據業務實際添加行。如有因抵押、質押或凍結等對使用有限制、有潛在回收風險的款項應單獨說明。
結算備付金應按自有備付金和客戶備付金分別披露,同時還應披露融資融券業務的信用備付金。
信用備付金反映公司為融資融券業務的資金清算與交收而存入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款項。
項目 期末 年初
外幣金額 折算率 折人民幣金額 外幣金額 折算率 折人民幣金額
自有備付金:
人民幣
貨幣選項
客戶備付金:
人民幣
貨幣選項
信用備付金:
人民幣
貨幣選項
合計
融出資金反映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向客戶提供融資的款項,應根據重要性原則,按下表進行披露。
項目 期末賬面余額 年初賬面余額
個人
機構
合計
公司應按照擔保物類別(資金、債券、股票等),披露客戶因融資融券業務向公司提供的擔保物公允價值情況。
擔保物類別 期末公允價值 年初公允價值
資金
債券
股票
合計
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下表填列。對于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公司應參照該表格式單獨予以披露,并簡要披露相關業務情況。
項目名稱 期末賬面余額 期末初始成本 年初賬面余額 年初初始成本
債券
基金
股票
… …
其他
合計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按下表填列,同時還應按照項目類別分別列示減值準備及凈值。
項目名稱 期末 年初
初始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減值準備 賬面價值 初始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減值準備 賬面價值
債券
基金
股票
證券公司理財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
信托計劃
… …
其他
合計
公司應按下表披露融券業務情況,可根據業務實際添加項目,同時應披露融券業務違約概率情況。
項目 期末公允價值 年初公允價值
融出證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轉融通融入證券
轉融通融入證券總額
衍生金融工具應按下表分別披露衍生金融資產和負債的年初、期末名義金額和公允價值。
類 別 期末 年初
套期工具 非套期工具 套期工具 非套期工具
名義金額 公允價值 名義金額 公允價值 名義金額 公允價值 名義金額 公允價值
資產 負債 資產 負債 資產 負債 資產 負債
利率衍生工具
(按類別列示)
貨幣衍生工具(按類別列示)
權益衍生工具(按類別列示)
信用衍生工具(按類別列示)
其他衍生工具(按類別列示)
合 計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按下表披露,同時應披露收取的擔保物情況。
按金融資產種類
項 目 期末賬面余額 年初賬面余額
股票
債券
其他
減:減值準備
賬面價值
約定購回、質押回購融出資金按剩余期限分類披露
期 限 期末賬面余額 年初賬面余額
一個月內
一個月至三個月內
三個月至一年內
一年以上
合計
應收利息應按下表填列,可根據業務實際添加項目。
項 目 期末賬面余額 年初賬面余額
債券投資
存放金融同業
資金拆借
融資融券
買入返售
其他
合計
存出保證金應按下表填列,可根據業務實際添加項目;如涉及外幣,應參照此表單獨披露相關本、外幣期初期末金額。
項 目 期末賬面余額 年初賬面余額
交易保證金
信用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
合計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下表填列。
項 目 期末賬面余額 年初賬面余額 期末公允價值
債券
其中(按類別列示):
其他
持有至到期投資合計
減: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持有至到期投資賬面價值
公司應在其他資產項目下披露應收股利、其他應收款、抵債資產、代理兌付債券、長期待攤費用和待攤費用等項目。
公司應編制資產減值準備變動表,分項披露各項減值準備的變動情況。
項目 年初余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余額
轉回 轉銷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壞賬準備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商譽減值準備
... ...
合計
短期借款應按下表列示。
項目 期末賬面余額 年初賬面余額
借款
其中:信用借款
質押借款
... ...
其他
合計
公司應在拆入資金項下披露轉融通融入資金規模、剩余期限、利率(或區間)情況。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應按下表披露,同時還應披露報價回購業務融入資金剩余期限、對應期末余額、利率等信息。
按金融資產種類
項 目 期末賬面余額 年初賬面余額
股票
債券
其他
合計
報價回購融入資金按剩余期限分類
期 限 期末賬面余額 利率區間 年初賬面余額 利率區間
一個月內
一個月至三個月內
三個月至一年內
一年以上
合計
代理買賣證券款應按下表列示。
項 目 期末賬面余額 年初賬面余額
個人
機構
合計
信用交易代理買賣證券款應按下表列示,反映公司接受融資融券業務客戶委托,代理買賣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有價證券而收到的款項。
項 目 期末賬面余額 年初賬面余額
個人
機構
合計
應付利息應按下表列示。
項 目 期末賬面余額 年初賬面余額
客戶資金
短期借款
拆入資金
其中:轉融通融入資金
應付債券
賣出回購
次級債券
... ...
合 計
應付債券應按下表列示。
債券名稱 面值 發行日期 債券期限 發行金額 票面利率 期末余額 年初余額
債券A
債券B
... ...
公司應在其他負債項目下披露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代理兌付債券款和預提費用等項目。
公司應在次級債券下逐項披露次級債信息。如項目過多,可按期限合并披露相關規模及利率區間等信息。
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應按下表列示。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
證券經紀業務
其中:代理買賣證券業務
交易單元席位租賃
代銷金融產品業務
期貨經紀業務
投資銀行業務
其中:證券承銷業務
證券保薦業務
財務顧問業務
資產管理業務
基金管理業務
投資咨詢業務
其他
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證券經紀業務
其中:代理買賣證券業務
交易單元席位租賃
代銷金融產品業務
期貨經紀業務
投資銀行業務
其中:證券承銷業務
證券保薦業務
財務顧問業務
資產管理業務
基金管理業務
投資咨詢業務
其他
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
其中:財務顧問業務凈收入
—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凈收入--境內上市公司
—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凈收入--其他
—其他財務顧問業務凈收入
其中,公司應分類披露代理銷售金融產品的年度銷售總金額及代理銷售總收入等情況。
代銷金融產品業務 本期 上期
銷售總金額 銷售總收入 銷售總金額 銷售總收入
基金
銀行理財產品
信托
... ...
合計
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開展情況及收入應按下表列示。其中,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年初、期末受托資金應填列實際收取的申購和認購金額。
項目 集合資產
管理業務 定向資產
管理業務 專項資產
管理業務
期末產品數量
期末客戶數量
其中:個人客戶
機構客戶
年初受托資金
其中:自有資金投入
個人客戶
機構客戶
期末受托資金
其中:自有資金投入
個人客戶
機構客戶
期末主要受托資產初始成本
其中:股票
國債
其他債券
基金
... ...
當期資產管理業務凈收入
利息凈收入應按下表列示。
項 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利息收入
存放金融同業利息收入
其中:自有資金存款利息收入
客戶資金存款利息收入
融資融券利息收入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利息收入
其中:約定購回利息收入
股權質押回購利息收入
拆出資金利息收入
其他
利息支出
客戶資金存款利息支出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利息支出
其中:報價回購利息支出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拆入資金利息支出
其中:轉融通利息支出
長期借款利息支出
應付債券利息支出
次級債券利息支出
其他
利息凈收入
投資收益應按下表列示,可根據業務實際添加項目。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產生的投資收益
金融工具投資收益
其中:持有期間取得的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衍生金融工具
處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衍生金融工具
其他
合計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應按下表列示。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交易性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
合計
其他業務收入應按項目分別披露。
公司應按重要性原則披露營業稅金及附加、業務及管理費、營業外收支的明細及比較數據。
其他綜合收益應按下表列示。
項目 本期發生額 上期發生額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產生的利得(或損失)金額
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產生的所得稅影響
前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當期轉入損益的凈額
小計
2.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額
減: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額產生的所得稅影響
前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當期轉入損益的凈額
小計
3.現金流量套期工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金額
減:現金流量套期工具產生的所得稅影響
前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當期轉入損益的凈額
轉為被套期項目初始確認金額的調整額
小計
4.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
減:處置境外經營當期轉入損益的凈額
小計
5.其他
減:由其他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產生的所得稅影響
前期其他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當期轉入損益的凈額
小計
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