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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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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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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范圍 (一)接受聘請,擔任長期法律顧問。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辦理聘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和執(zhí)行。 (五)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咨詢,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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