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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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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業務范圍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經濟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接受委托,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受害人的代理人。 4、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5、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6、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務; 7、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二、陸瑞琪律師業務特長 1、擅長非訴訟法律業務,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2、醫療糾紛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代理,以及刑事案件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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