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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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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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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辯護或代理 接受聘請,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法院指定,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或代理人,參加訴訟。 二、民事代理 接受各類民事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或參與相關民事法律事務的處理。 三、行政復議和訴訟 接受各類行政復議及訴訟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復議或訴訟。 四、仲裁 接受各類仲裁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五、合同業務 接受委托,參加合同談判,代為起草、審查、修改、訂立合同;接受合同糾紛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訴訟。 六、公司業務 為企業(公司)設立、變更、并購、改制、重組、產權界定、產權交易、資產置換、破產等公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七、法律顧問 接受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其他中外經濟組織的聘請,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八、證券 為股票、債券、基金的發行、轉讓和期貨交易等證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九、金融 起草、審查銀團貸款、項目貸款、抵押、信托融資租賃等金融業務的相關文件或參與談判。 十、知識產權 接受委托,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軟件與版權登記;代理技術、商標權、著作權轉讓及許可;提供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咨詢、顧問和調查;代理知識產權案件的訴訟或仲裁。 十一、建設工程 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礎建設等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招投標、設計、施工、驗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務代理。 十二、招標、投標 接受委托,為政府采購、建設工程、技術交易、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國際招標投標等各項招投標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十三、投資 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托,提供實現其投資項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務。 十四、房地產 接受委托,提供房地產開發、建設、按揭、工程承(發)包、預售、銷售、物業管理等各個環節的中介、見證、代理等法律服務。 十五、涉外業務 為外商(含港、澳、臺)投資、國際貿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資、涉外知識產權、涉外民事法律事務等涉外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十六、海商、海事 接受國內外客戶的委托,代為草擬、審查海上貨物運輸、旅客運輸、船舶租用和海上保險合同;代為主張海事賠償、進行海事保險理賠和共同海損的理算;代理海事仲裁或訴訟。 十七、反傾銷 接受中外企業或其他組織的委托,就反傾銷事務提供法律服務。 十八、環境保護 接受委托,為環保事務提供法律幫助,為環保糾紛的解決提供法律服務。 十九、反不正當競爭 接受委托,為國內外客戶解決反不正當競爭糾紛提供法律服務。 二十、勞動爭議 接受委托,為勞動爭議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二十一、醫療糾紛 接受委托,為醫療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二十二、交通事故 接受委托,為交通事故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二十三、保險 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各類保險業務的咨詢和代辦,代理索賠、理賠、追償等事宜。 二十四、稅務 為國內外客戶提供關于中國稅收環境方面的法律咨詢服務;代理稅收申報、減免稅申請等。 二十五、消費者權益 接受委托,為消費者權益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二十六、私人律師 接受公民個人聘請,為其本人或應其要求為其近親屬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二十七、律師見證 接受當事人委托或經各方當事人同意,為確保當事人實施某項重大法律行為的真實、合法,提供律師見證。 二十八、法律咨詢、調查、代書 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各項法律事務的咨詢或調查、各類法律文書的代書。 二十九、其他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法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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