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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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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中外法人、其他組織、公民聘請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經濟、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和執行;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友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幫助;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或其親友的委托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其親友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代理各類案件的申訴; 5、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6、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務; 7、解答有關的法律咨詢,代寫訴訟文書和其他法律事務的文書; 8、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見證書; 9、辦理法律、法規允許辦理的其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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