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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律師擅長處理民商法、房地產法、行政法事務,自從業以來策劃和代理過大量相關案件。曾為中國銀行、招商銀行、農業銀行、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提供法律服務;為某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淄博某高檔瓷器有限公司、某海運代理公司、某房地產公司、某旅行社等單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務;辦理過大量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 翟律師成功策劃并代理山東省首例學位官司案(某同學訴山東師大不予頒發學位案),該案件的成功代理在省內曾引起較廣泛的關注,被多家媒體予以報道。 成功策劃并代理某同學訴濰坊市教育局違法收取教育培養補償費案,翟律師憑自己扎實的法學功底和訴訟技巧最終經歷二審贏得案件的勝利,該案被《山東商報》以《一畢業生告倒濰坊市教育局》為題予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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