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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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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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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各類民事訴訟案件:經濟合同糾紛、房地產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建筑工程糾紛、投資合伙糾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婚姻家庭、股權轉讓知識產權、繼承、侵權等糾紛。 二、擔任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師及辯護人 1、偵察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代為申請取得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查閱、摘抄、復制案件的有關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提出辯護觀點。 3、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審查管轄權、查閱摘抄復制案件的有關材料、會見被告人、出庭辯護、提起上訴 4、擔任刑事案件當中被害人和刑事自訴人的訴訟代理人、查閱、摘抄、復制案件的有關材料、調查取證申請鑒定、參與庭審、舉證質證發表代理意見、提起上訴 三、代理行政訴訟、經濟仲裁、工傷事故及勞動爭議仲裁案件 四、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意見,為企業簽訂的合同進行審查和修改,幫助企業草擬經濟合同和事前必要調查、降低企業經營風險、為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提供法律保護。 五、代理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 1、代理國內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改組、兼并、合并、分立的改組;代理企業的收購,股權轉讓,贈與,繼承:代理、企業財產的抵押清盤破產及債權債務的清償和強制執行。 2、參與企業的合同談判、考察及簽訂、對簽約主體資格,資信及財產進行調查;代為起草、審查修改、簽訂經濟合同;提供法律意見。 3、提供律師見證:對各類合同、財產歸屬、婚前婚內財產的歸屬提供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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