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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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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范圍
民事(公民個人)
1、擔任公民私人法律顧問:為公民的個人婚姻、家庭、繼承、買賣和租賃房屋、抵押、借貸、侵權、合伙等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法律意見,草擬、審查、簽訂合同和協議;代為處理糾紛。
2、婚姻、繼承、分家析產;
3、交通、醫療事故、工傷等人身損害賠償;
4、房產交易、租賃、抵押;律師陪購房地產;
5、保險理賠;
6、肖像、名譽、榮譽侵權;
7、知識產權【著作權(版權)、商標權、專利權】法律服務: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軟件與版權登記;代理技術秘密、商標、專利及著作權轉讓及許可;提供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咨詢、顧問和調查;代理知識產權案件的訴訟或仲裁。
8、涉外民事(國際私法):涉外婚姻、繼承、收養、侵權法律服務;
9、代理訴訟、仲裁、和解、調解、談判,起草、審查合同、協議、遺囑等法律文件;
10、辦理律師見證、代辦公證業務;
11、簽發律師函;
12、其他公民個人法律服務。
商事(公司企業)
1、擔任公司企業或特定項目法律顧問: ①用中、英文起草、審查、翻譯各種商業合同和法律文書,對工商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和法律意見書;②參與重大商務談判,協助草擬談判提綱;③代理參加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④協助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運用法律手段加強合同、勞動人事、財務、商業秘密等經營管理; ⑤處理勞資糾紛;⑥為公司設立、重組、轉讓、收購兼并或破產清算提供法律服務;⑦簽發律師函,辦理各類律師見證及代辦法律公證手續;⑧其他法律顧問法律服務。
2、代理訴訟、仲裁、執行、和解、調解、談判;
3、為公司設立、重組、融資、轉讓、收購兼并、產權界定、產權交易、資產置換、破產清算等提供包括建立法律構架、法律風險分析、法律文件準備等法律服務;
4、參加合同談判,考察合同簽訂方的主體資格、資信與財產調查;代為起草、審查、修改、訂立合同,提供法律意見;接受合同糾紛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訴訟,催收債權(應收賬款)、簽發律師函;
5、知識產權【著作權(版權)、商標權、專利權】法律服務: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軟件與版權登記;代理技術秘密、商標、專利及著作權轉讓及許可;提供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咨詢、顧問和調查;代理知識產權案件的訴訟或仲裁。
6、提供房地產開發、土地開發和轉讓、建設、工程承(發)包、商品房按揭、預售、租賃、銷售、物業管理等各個環節的中介、見證、代理等法律服務;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礎設施等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招投標、設計、施工、驗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務代理;為政府采購、建設工程、技術交易、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國際招標投標等各項招投標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7、金融、銀行、證券法律業務;為股票、債券、基金的發行、轉讓和期貨交易等證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提供銀行資產、負債和中間業務的法律服務,處理包括存單、票據、貸款、結算、保理、信用證等銀行法律業務;起草、審查銀團貸款、項目貸款、抵押、信托、融資租賃等金融業務的相關文件或參與談判;為公司股份制改組及股票境內、外上市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軟件與版權登記;代理技術秘密、商標、專利及著作權轉讓及許可;提供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咨詢、顧問和調查;代理知識產權案件的訴訟或仲裁。
9、涉外商事法律業務:為外商(含港、澳、臺)投資、國際貿易、涉外的合同、融資、知識產權、其他涉外法律事務。
10、其他公司企業法律服務。
刑事
1、偵查階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的委托,會見犯罪嫌疑人,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的委托,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有關的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調查和收集案件有關材料,提出辯護意見;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委托擔任訴訟代理人,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有關的材料,調查和收集案件有關材料,提出代理意見;
3、 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審查管轄,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有關的材料,會見被告人,出庭辯護,提出辯護意見,提起上訴;擔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訴人的訴訟代理人,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有關的材料,調查取證、申請鑒定、參加庭審,舉證質證,辯論,發表代理意見,提起上訴。
4、其他刑事法律服務。
行政
1、代為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行政復議、行政聽證;
2、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見。
3、其他行政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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