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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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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顧問
接受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聘請,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二、公司業務
為企業(公司)設立、變更、并購、改制、重組、產權界定、產權交易、資產置換、破產等公司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三、合同業務
接受委托,參加合同談判,代為起草、審查、修改、訂立合同;接受合同糾紛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仲裁或訴訟。
四、民事代理
接受各類民事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或參與相關民事法律事務的處理。
五、勞動爭議
接受委托,為勞動爭議當事人代理仲裁和訴訟。
六、交通事故
接受委托,為交通事故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七、知識產權
接受委托,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軟件與版權登記;代理技術、商標權、著作權轉讓及許可;提供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咨詢、顧問和調查;代理知識產權案件的訴訟或仲裁。
八、、房地產
接受委托,提供房地產開發、建設、按揭、工程承(發)包、預售、銷售、物業管理等各個環節的見證、代理等法律服務。
九、建設工程
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礎設施等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招投標、設計、施工、驗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務代理。
十、消費者權益
接受委托,為消費者權益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十一、醫療糾紛
接受委托,為醫療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十二、仲裁
接受各類仲裁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十三、刑事辯護或代理
接受聘請,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接受委托,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或代理人,參加訴訟。
十四、行政復議和訴訟
接受各類行政復議及訴訟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參加復議或訴訟。
十五、涉外業務
為外商(含港、澳、臺)投資、國際貿易、涉外合同、涉外融資、涉外知識產權、涉外民事法律事務等涉外業務提供法律服務。
十六、律師見證
接受當事人委托或經各方當事人同意,為確保當事人實施某項法律行為的真實、合法,提供律師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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