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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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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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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法律服務:合同及擔保糾紛,醫療糾紛、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損害賠償,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婚姻家庭及繼承析產,勞動爭議糾紛,普通債務、財產侵權糾紛等。
二、刑事業務:在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擔任公訴案件一審、二審辯護人、審判階段擔任公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擔任自訴案件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擔任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在死刑復核、審判監督、執行階段代理當事人提出申訴意見、刑事案件申訴。
三、行政復議和訴訟:接受各類行政復議及訴訟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復議或訴訟。
四、仲裁:接受各類仲裁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五、法律策劃:參與商務談判、代擬、審查、修改各類商務合同及其相關的他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合同及其他法律行為,全程參與其它的民商事活動。
六、法律顧問:擔任機關、事業單位、公司及個人的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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