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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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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律師工作以來,喬律師成功代理了一批在南京地區較有影響的案件 民事方面 如:美國康明斯公司通過國際仲裁向南京某國有企業追索柴油發電機貨款糾紛、某運輸企業在寧杭高速公路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糾紛、一國有非銀行金融機構起訴南京某臺資開發公司確認車位使用權糾紛、南京某煤炭加工企業借款合同糾紛等民事案件,受到當事人的高度評價,在南京《金陵晚報》等多家媒體都進行過相關報道。 美國康明斯公司通過國際仲裁向南京某國有企業追索柴油發電機貨款的案件,該案經涉外仲裁等多道司法程序,不但成功追索貨款而且依法獲得運費及利息等其他權利。 某運輸企業在寧杭高速公路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涉及死者一名,重傷傷員11名,輕傷傷員30余名,該案經律師反復工作確保運輸企業車輛和帳戶安全,沒有受到案件審理的影響。喬律師代表運輸企業分別與死者家屬、傷者達成分期履行的協議,為企業的正常經營贏得了時間和空間,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代理一國有非銀行金融機構起訴南京某臺資房地產開發公司確認車位使用權糾紛案件,該案經兩審法院都采納律師的觀點,在臺資房地產開發公司清算結束前判決確認支持該國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主張。 南京某煤炭加工企業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喬律師依據法律規定,提出擔保方不應繼續承擔擔保責任的觀點被法院全部采納,經過法院的判決確認免除擔保方280萬的擔保責任。 刑事方面 曾經在《南京律協簡報》被點名表揚(詳見南京市律師協會網站):“因在上級領導組織的司法行政機關人員和律協刑事辯護委員會的專家到法院旁聽庭審時,南斗律師事務所喬冉律師代理的一起妨害公務罪案件在玄武區法院審理,喬冉準備工作充分扎實,辯護重點突出,不在枝節問題上糾纏,能依法提出從輕處罰的觀點并被法庭采納,受到了聽庭人大代表的高度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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