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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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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代理了全國第一起某省食品總公司跨五省份應訴種禽質量案; 代理了原北方業總公司(原大型國有企業)停業后有關資產、勞務、人員安置等系列仲裁和訴訟案; 作為某水域漁業執法機構的訴訟代理人,代理了追究郄某等四人妨害執行公務罪的刑事責任,并實現了巨額求償; 對高某挪用公款罪成功地進行了緩刑辯護; 代理了彭某被冒充中央某機構非法月刊敲詐勒索維權案; 代理了法院扣劃的171萬元的全額執行回轉案; 陸某、彭某、谷某等八人持戒聚眾斗毆的緩刑辯護案; 張某四年前犯有搶劫罪后涉嫌故意傷害罪不構成累犯、不適用前科的緩刑辯護案; 石家莊首例108名股東訴華通公司解散駁回案; 某資產公司處置國有銀行貸款本金余額515,593,083.63元,貸款表內息余額13,562,836.68元不良資產全程盡職調查案; 應財政機構的委托涉河北十一地市房地產抵押登記、房地產轉讓政策及實踐操作律師盡職調查案 邯鄲某房地產開發公司1億人民幣財務顧問型融資及收購綜合法律服務案; 邢臺某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顧問性融資5000萬人民幣及收購律師全程服務案; 某專業合作社負責人涉嫌跨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無罪辯護; 宋某涉嫌拒不執行勞動報酬罪的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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