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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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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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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業務動態】 1.2013年8月底開始,作為姜某某的代理人,代理其與江蘇省某大型建筑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涉案標的達1500余萬元。 2.2013年5月介入扎某(西藏拉薩人)涉嫌搶劫罪、強奸罪一案,參與為其辯護,現一審結果已出,僅判處6年有期徒刑。 3.2013年7月,為轟動全省、由國家公安部掛牌督辦的“2.27”特大電信詐騙案的被告人周某進行二審辯護。 4.2013年4月始為江西建工第一建筑責任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務,并于5月始為其代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涉案總金額700萬余元,該案尚在審理當中。 5.2013年4月作為南昌大學的代理人,為其強制執行生效判決書。在執行過程中參與調查財產線索、 查封財產、 凍結賬戶、評估拍賣及審計財務等事宜。 6.2013年2月,徐某訴劉某某擔保合同糾紛案,代理被告劉某某,為其免去擔保責任提供了法律支持。 7.2012年12月始,辦理中央信訪工作督導組督辦的魏某某提供勞務者受損一案。 8.2012年12月,接受徐某某(女)委托,代理同居期間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糾紛一案,充分發揮律師的調查取證作用,為其調查同居期間財產,最大程度維護其合法權利,取得良好辦案效果。 9.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辦理牛某某涉嫌搶劫罪一案,經過專業工作、專嚴密論證,在檢察院階段成功變更罪名為尋釁滋事罪,并最終得到法院的支持,極大幅度減少當事人的刑期,維護了當事人正當權利。 10.2012年9月,為尹某、王某某等幾十名股東進行公司盡職調查,并出具法律意見,為其作出保護公司利益、追究公司領導人責任提供法律、證據支持。 11.2012年6月,參與辦理歐陽某某故意殺人案二審,由南昌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上訴到江西省高級法院,改判為有期徒刑15年。 12.2012年4月,接受張某某家屬委托辦理張某某販毒案,本案被抓十幾人,由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張某被指控販賣毒品8.8千克,勢必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經辯護成功為其保全了寶貴的生命,取得被告人家屬首肯。 13.2011年11月,莫某組織、領導傳銷案,直接由南昌市中級法院一審,經辯護判處5年有期徒刑。 14.2011年8月始,辦理吳某某被重復執行案,涉案金額1000多萬,聯合武漢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及南昌大學多名法學博士、教授,就法律適用爭議出具專家意見,為委托人取得理論依據。 15.2011年7月以來,受中國平安、永誠保險等保險公司的委托,出庭參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為保險公司減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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