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知青下鄉插隊,1976年底入伍,1986年連職干部轉業國家機關公務員。中共黨員,大學法律本科。1988年10月考取律師資格。1993年——1995年在原河南省第三律師事務所執業。 社會經驗豐富,為人正直、善良、真誠,辦案認真負責,敢于伸張正義,維護法律尊嚴,2006年入編《中華律師集錦》名錄。曾辦理多起糾正錯案。其中有許昌市柯一文訴臨潁縣公安局違法插手柯與臨潁縣紡織廠經濟糾紛、非法限制柯人身自由行政賠償案,許昌市韓洪印訴許昌地鐵分局追索撫恤金案,新密市牛店鄉冉得安保全財產被法官擅自解凍并轉給案外人使判決不能執行案,《法制世界》、《人大建設》、《民主與法制》均有報道。曾為新鄭市王景祥五年申訴提供法律援助。自1995年為封丘縣程相善訴新鄉市政府行政賠償案提供法律援助至今,2009年5月底,河南省高級法院作出新鄉市政府補償程相善17萬余元的終審判決。2001年,為城市居民電力一戶一表改造被迫交費問題訴至法院,并于2002年1月31日在《南方周末》發表《一戶一表改造是否該由用戶掏錢?》一文,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全國引起轟動。目前正在辦理的重大、有影響案件有:新鄉市法院審理的董女士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無罪辯護);內黃縣穆先生訴縣政府、交通局、拆遷辦行政賠償案件,河南省高院已經決定提審;河南省周口市20年前被執行死刑的姚某某強奸案申請再審案件(無罪申訴)。 電子信箱:DSY2002@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