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一)不涉及 財產關系的:800元~10000元/ 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基 礎服務費1000~ 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額超 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 例分段累進計 算: 爭議標的額 計費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 件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元 ~10000元/ 件; (二)涉及財產 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 的民事訴訟 案件的收費標準執行。 三、代理國家 賠償案件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800元~8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 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 的民事訴訟 案件的收費標準減半收費,但最低不 少于 1000元。 四、辦理刑事訴訟案 件 (一)偵查階段: 1、提 供法律咨詢:300~500元/次; 2、申 請取保候審:500~3000元/件; 3、代 理申訴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審查起訴階段: 1、 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500~12000元/ 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 及財產關系的民 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的70 執行,但最低不少于 2000元。 (三)審判階段: 1、不涉 及財產關系的: (1)擔任被告人的辯 護人:2500元~20000元/ 件; (2)擔任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 代理人:2000元 ~15000元/ 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 及財產關系的民 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執 行。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 訴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 1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 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 的民事訴訟案件 的收費標準執行。 六、計時收 費 辦理本標準一至五項所列法律服 務,可以適用計 時收費,收費標準為:100 ~2000元/小時。不足 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 算;辦理法律服務事項時花 費在旅途上的時 間,折半計算。 七、本標準以人民幣 為計算單位。 八、本標準自2009年5月 1日起執行,有效期兩 年;期滿后,由省物 價局、司法廳根據全省經濟 社會發展情況進 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