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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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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服務收費屬中介服務收費。各律師事務所及執業律師在履行服務時,應遵循公開公正誠實信用和公平競爭自愿有償委托人付費的原則要嚴格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轉發國家計委、司法部“關于印發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晉價費字[1997]92號)規定的服務內容、收費辦法以及行為規范進行執業。 一、辦理民事、行政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5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涉及財產爭議標的額在不高于下列比例標準分段累計收費: 爭議標的 收費標準 1000元以下 500——1000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4 100001元——500000元部分 4——3 5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3——2 1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1 10000001元以上 1——0.5 二辦理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50-500元次代理申訴和控告元件申請取保候審500-1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500-3000元/件 3、一審階段:1000-6000元/件 4、刑事自訴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6000元/件 5、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規定執行。 三、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案情復雜影響重大的案件可以按5倍以下收費。 四、風險代理,雙方按協議收費。 五、辦理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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