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信息 |
|
|
|
|
|
服務方式 |
|
一、接受國家機關、國營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股份制公司、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民運企業以及公民個人的聘請,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二、擔任國際國內投資、經濟、技術、合資、合作、貿易、資產重組等方面的專項法律顧問,參加有關訂立合同的協商談判。 三、草擬和審查各類協議、合同、章程,出具法律意見書。 四、代理參加有關經濟、投資、貿易、金融、期貨、證券、房地產涉外業務、稅務、保險、知識產權、經濟合同以及其他各種民事和行政糾紛案件的協商、調解、仲裁及訴訟活動。 五、代辦申請工商稅務登記、公證、房產及其他財產的轉讓繼承、贈與等法律事務,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六、辦理企業股份制改造、國有企業的改制、國有產權轉讓、交易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辦理礦山資源礦權調查、辦證事務。 七、代理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法律事務,出具法律咨詢意見書。 八、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為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刑事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九、解答法律咨詢,代寫訴訟文書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的文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