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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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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流程 1、律師接待客戶,審查有關材料并提出初法律意見。 2、接受客戶委托,填寫案件審批單并報所主管主任批準。 3、客戶到事務所財產部付費后,由承辦律師領取辦案的相關手續。 4、承辦律師與客戶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或協議書)。 5、結案后由承辦律師或事務所負責人向委托客戶征求服務意見,并將辦案卷宗報送事務所,經事務所的主管和任審查合格后歸檔。 業務范圍: 1、代寫訴訟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代擬合同、協議,解答法律咨詢。 2、民商事以及行政案件的訴訟代理。 3、公民企業以及其他組織的法律顧問。 4、為各種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為被告人及被害人提供辯護和代理。 5、代理各類案件的申訴、參與調解、仲裁以及各類非訴訟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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