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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流程 一、聽取當事人陳述 1、聽取當事人陳述的要點 要點:聽取。記錄。整理思路。 2、當事人陳述后向當事人提問 要點:提問方式。提問角度。澄清答問。 3、整理當事人陳述之記錄 要點:整理的要點。整理記錄的方式。理清法律關系。 二、律師起訴前準備 1、收集證據 要點:收集的途徑(渠道)。收集的方式。判斷證據的關聯性。確認證據的全面性。 2、起草起訴方案 要點:訴訟方案的基本格式。訴訟方案的內容。 3、搜集法律依據(法律研究) 要點:搜集的方法。法律推理。法律識別。法律類型。案例搜集。 4、確定案件的地域管轄法院和級別管轄法院 方式包括法律、司法解釋查詢、電話咨詢有關法院、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 要點:地域管轄及其運用技巧。級別管轄及其運用技巧。 5、對被告狀況的審慎調查 (1)調查擬起訴被告之工商登記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分支機構、驗資報告、年檢報告) 要點:登記內容。企業登記的意義。與案件關聯性與證明對象。 (2)調查掌握的擬起訴被告的財產狀況(包括但不限于不動產、車輛等運輸工具、動產的權屬、以及抵押、質押、查封狀況) 要點:財產所有。財產共有。財產取得方式。擔保物權的設定情況。 6、編制證據清單 (1)根據客戶的案情介紹,確定起訴時必須提交的初步證據; 要點:初步證據范圍的確定。初步證據與后續證據的區別。 (2)編制證據清單,列明證據用途(證明之事項) 要點:證據清單格式。證據說明的格式與內容。 (3)英文證據需安排專門部門的翻譯事宣 要點:翻譯機構的選定。翻譯過程中與翻譯機構的協調聯系工作。翻譯件內容的核查。 (4)對證據進行歸類 要點:歸類的方式與標準。歸類的目的。 (5)根據案情所涉及的法律關系,以及客戶的案情介紹,判斷對方可能提出的證據,以及據以反駁的證據。 要點:判斷的方法。判斷的全面性之掌握。反駁證據的確定方法。反駁證據的收集。反駁證據的歸類。 (6)判斷是否需要準備作為證據的專家證詞、部門規定。如需要,進行準備。 要點:判斷的原則與標準。尋找專家的方法。對專家能力與權威性的判別。查找部門規定(文件或解釋)的方法。 7、起草起訴狀 (1)起訴狀格式的準確性 要點:對原告、被告名稱與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準確描述。訴訟請求的簡潔清晰。 事實與理由的針對性與平穩性。法院名稱描述的正確性。原告名稱的一致性。日期。證據與來源內容的表述。 (2)繁簡適當 要點:決定訴狀繁簡的前提。繁簡方式。 (3)理清基本事實與基本理由 要點:判斷基本事實的原則與方法。判斷基本理由的原則與方法。基本事實與理由的對應性。 (4)起訴狀起草的其他實務技巧 要點:實務性技巧。 8、與客戶確定起訴狀 (1)告知客戶有關起訴狀的內容 要點:告知的時間。告知的方式。告知的技巧。對告知的記錄。 (2) 征求客戶是否需要對起訴狀描述的事實發表意見 要點:征求意見的方式。征求的范圍。 (3)征求客戶對起訴狀確定的案由和理由之意見 要點:征求的方式。對案由與事實的說明。 (4)確定起訴狀 要點:綜合客戶意見與建議。核對事實與理由。核對法律依據。核對文字、語言和表述。 9、征求客戶是否打算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1)告知訴訟保全之利弊 要點:告知方式。告知時間。進行說明的方式。 (2)征求其意見 要點:征求的方式。征求之記錄。 (3)如保全的,則準備有關保全之文書等工作 要點:保全范圍的確定。保全方式或類型的確定。保全文書的類型。 1O、準備與起草其他起訴之訴訟文書 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律師事務所公函 要點:格式。全面性。 11、確定訴訟保全方案并起草訴訟保全申請 (1)如客戶確定訴訟保全的,應當立即準備保全方案 要點:保全方案的內容。保全方案的確定方式。確定方案的原則 (2)起草保全申請 要點:保全申請的格式。保全申請的完整性。 (3)確定保全所需的其他法律文書 要點:其他文書的類型。格式。 12、遞交起訴狀 (1)起訴狀的份數 要點:依照法律確定。依照法院要求確定。保留一份正本。特殊情況下份數缺少之處理。 (2)遞交起訴狀 要點:遞交人的確定方式。遞交的方式。 (3)立案通知書的收取 要點:收據的格式與使用情形。立案通知書的格式與使用情形。通知客戶交納訴訟費。當場在法院交納的收據保存。 三、開庭前準備(應在開庭前一周內完成) (一)與客戶的聯系 1、要求客戶提供證據原件,注意要列表。 要點:提出要原件的時間。提出的方式。原件的整理。 2、征求客戶是否旁聽庭審。 征詢的時間。征詢的方式。告知參見庭審旁聽的注意事項。3、詢問客戶是否愿意調解,如愿意調解,其調解方案如何 要點:征詢方式。訊問調解方案的基礎。確認收悉調解方案。明晰調解方案的上限和下限。 4、征詢客戶是否打算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提出回避申請,如有,要求證據并自行補充證據。 要點:告知提出回避申請的理由與后果。征詢的方式。征詢的時間。客戶主張回避時的證據提供。律師自己認為需申請回避時,向客戶的利弊說明。 (二)所內準備 1、檢查卷宗中所有材料,分類編寫目錄(如訴狀類、證據類、法律類); 要點:歸類標準。標識。 2、起草證據清單: A、包括證據目錄(證據名稱、來源、表現形式[原件、復印件或傳真])、證據說明(每一份證據說明的問題、證據對客戶的利弊) 要點:目錄格式。說明方式與格式。 B、對已提交之證據、擬提交之證據分別編號。擬提交之證據編號順序依已提交的證據。 要點:編號方式。編號排序。 C、如擬提交的證據重要性大于已提交的證據,應對證據重新編號。并提交新的證據目錄,但應在新的證據目錄上注明哪些已提交法院。 要點:重新編號之說明 D、證據目錄上應注明擬證明的事實和問題、證據來源。 要點:說明方式。說明之要點。 E、編制自用備用證據目錄。內容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證明已方事實的證據,另一方面為用以反駁對方抗辯之用的證據。備用證據目錄,應注明已提交法院證據的編號。 要點:簡潔明了。編號順序。 3、查詢對證據進行說明的法律法規、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并附在自用的證據目錄后。 要點:查詢方法。法規目錄整理。歸類方法。編號。 4、法律研究匯編 將案件有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調出匯編,列明法律名稱、擬適用的條文。 要點:匯編要點。條文標注。 5、羅列對方律師對客戶之可能的攻擊點(特別是客戶在證據上之缺陷及無法舉證之事實)。 要點:羅列技巧。羅列的全面性之掌握。 6、羅列對方對適用法律和理解法律的可能攻擊點。 要點:羅列技巧。羅列的全面性之掌握。 7、起草提問要點。注意提問問題不能過于直接,注意表明那些問題將作為下一步的問題的前提。 要點:提問問題之清單。問題之關聯。提問的技巧。問題的層層疊進。 8、起草辯論要點。辯論意見應直截了當。注意簡潔和為在庭審時的當場調整留有余地。 要點:完備性。可變化性。直接性。清晰明了。 9、起草代理詞初步題綱。包括事實和法律兩方面的提綱。要點:提綱格式。提綱要點。 四、一審開庭的核對當事人 (一)注意對方的主體資格問題(如名稱等) 要點:核對訴訟文書 (二)核對各方當事人是否與起訴狀、法院開庭通知等一致 要點:核對文書與法庭說明。 (三)注意案由是否與起訴狀、法院開庭通知一致。 要點:案由。變更。 (四)注意對方的代理人之資格 要點:資格。代理人類型。 (五)判斷是否申請法官回避并提出請求 要點:開庭法官與文書載明有無差異。回避申請方式。 五、宣讀起訴狀 (一)宣讀的方式 要點:宣讀方式。 (二)宣讀的要點:簡練、清晰 六、法庭調查階段出示證據與質證 (一)證據出示(包括證據交換) 1、證據出示方式 要點在于:按組出示。按件出示。出示順序。 2、新證據的提出 要點:類型。提出期限。 3、對證據的簡要說明 說明的內容。簡練。直接。 4、對證據的事實與法律說明 說明方式。步驟。要點。 (二)證據質證 1、質證 要點:質證順序。質證對象。質證方式。質證要點。質證技巧。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證明力。對證人、鑒定人的質詢。 (1)對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的質證 要點:原件原物。是否與原件原物相符。關聯性。形式與來源。內容的真實性。 (2)對證人的質詢 要點:證人出庭有無被許可。提出證人之時間。證人行為能力判別。有無利害關系。質詢方式。質詢技巧。反駁不適當引導證人之質詢的方式、時機和技巧。 (3)對鑒定人、勘驗人的質詢 要點:質詢方式。質詢內容。質詢技巧。 (4)對專家的訊問 要點:訊問方式。訊問內容。訊問技巧。 (5)專家對質 要點:對質專家的安排。對質內容準備。對質方式。 2、對證據的質疑、說明與辯駁 要點:質疑的方式。質疑的技巧。說明的方式。說明的技巧。辯駁的方式。辯駁的技巧。 七、已開預備庭的再次出示證據與質證 要點:出示時間。證據重新編號。質證。 八、法庭辯論 (一)法庭辯論總體 要點:辯論順序。辯論主題安排。辯論方法和技巧 (二)辯論開始發言 要點:簡潔。全面。直截了當。 (三)事實辯 要點:區別認可與爭議問題。概括認可問題。說明爭議問題。說明爭議問題的方法、時機和技巧。 (四)法律辯 要點:案件定性。法律關系分析。要點闡明。法律依據的說明和解釋。 (五)總結 要點:總結的內容。總結的方式。總結技巧。 九、調解 調解方案的提出。提出的技巧。提出的方法。 十、庭審筆錄 要點:閱讀順序。閱讀重點。筆錄更正之程序。 十一、開庭后工作 1、整理庭審記錄 要點:關鍵問題。按程序、事實、法律三方面整理。突出重點。 2、向客戶匯報庭審 要點:方式。內容。時間。 3、起草律師代理詞(包括質證意見、爭議焦點、法律適用,一周內完成) 從內容而言,代理詞不宜繁鎖,可在開頭對案情及雙方無爭議或已被法院(或仲裁庭)認證之事實簡單概括,而后列出爭議焦點。代理詞中之重點論述要針對爭議焦點,論述要簡明突出,邏輯要清晰。 要點:起草時間。格式。繁簡。針對性。 4、及時補充證據及法律說明 在遇到法院(或仲裁庭)要求補充證據及提出其觀點時,應及時補充法院(或仲裁庭)要求的證據,并附具體書面證據說明。對法院(或仲裁庭)之觀點有不同見解,應認真起草書面回函。 要點:補充時間。清單制作。編號。說明。回函方式和格式。 5、在有調解可能性時,與客戶制定調解方案。 要點:時間。方式。內容。客戶的確認。與對方和法院的再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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