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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師及其律所可提供的特色法律服務包括: 一、 調查類法律服務 (一)對特定目標的侵權調查 對涉嫌商標、著作權、專利、不正當競爭侵權的特定對象進行詳細調查,以查明其侵權的歷史、地點、方式、規模,獲取相應證據,以支持對侵權人可能采取的法律行動。此項調查也可與公證處共同進行,由公證處對有關證據進行公證。 (二)侵權品、假冒品來源調查 對市場上出現的侵權品、假冒品,我們可以從零售商逐級查出批發商,直至生產商,也可以通過自己的調查力量和線人網絡直接查出生產商。 (三)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市場調查 對侵權品、假冒品的泛濫程度、規模、市場占有率進行定點、抽樣及跟蹤調查。 (四)特定地區或目標的侵權監測 對客戶所關心的特定地區或目標進行監測,包括對已經打擊過的目標進行回訪和監測,定期向客戶提供監測報告。 (五)工商查詢 由于中國目前尚無統一的工商企業信息查詢網絡,查詢某一企業的資料很不方便。我們利用自己各地辦事處的優勢及友情單位的幫助,可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此項調查。 (六)公司一般情況調查 提供工商查詢資料及實地訪查目標公司所獲取的實際信息,包括:公司的規模、產品種類、產量、銷量、銷售區域、價格、所擁有的商標、專利及其使用情況等。 (七)資信調查 提供目標公司的資產負債等情況。 (八)商標使用狀況調查 如涉及申請撤消、轉讓、許可使用某商標,有必要對該商標的使用狀況作全面、真實的了解,本調查項目可滿足上述要求。 1、對商標所有人進行調查 對商標所有人進行實地調查,除查明商標所有人的一般情況外,重點調查其注冊、宣傳、使用其商標的具體情況。 2、商標使用情況市場調查 如欲了解某商標在商業中的實際使用情況,包括該商標是否實際使用、知名度、使用該商標產品的銷售情況及其廣告宣傳等, 本調查項目可滿足上述要求。一般每個城市選擇10個目標,包括7個零售商和3個批發商。 (九)組織反假冒行動 我們可以協助執法機關組織大規模或一般規模的執法行動,對侵權者進行執法檢查,查扣侵權、假冒品及制假工具,依法對侵權人進行相應地制裁。 (十)代理投訴 代理客戶對有關商標、專利、著作權、計算機軟件、不正當競爭等一般侵權案件向相應執法機關投訴。 (十一)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我們能夠通過事前周密的調查取證工作,提供足夠的證據,協助執法機關對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并通過卓有成效的協調工作,使責任人確實得到刑事制裁。 (十二)向侵權人索取賠償 要求執法機關責令或與侵權人進行談判,迫使侵權人給予權利人經濟賠償。 二、企業法律顧問服務 (一)日常法律事務 1、企業常見法律問題的咨詢和建議; 2、企業員工個人涉及法律問題的咨詢和建議; 3、參與起草、修訂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合同的管理與使用; 4、參與合同談判,制定談判策略與方案,起草和審定商務合同; 5、參與起草、修訂企業人事管理制度,規范員工的招聘、培訓、福利等勞動人事管理; 6、參與起草、修訂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杜絕財務管理的漏洞; 7、參與起草、修訂企業倉儲、物流管理制度,壓縮企業運營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8、為企業起草其他規章制度、條例或法律性文書,以起到增強企業本身素質、使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要求、內部管理納入法制軌道的作用; 9、為企業起草、審查經濟合同、勞動用工合同,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 10、對企業管理層進行法律輔導,增強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11、對企業員工進行法律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制意識,保障企業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 12、對新注冊企業工商登記資料、企業章程等法律文件進行起草、審核; 13、對企業的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文件進行審核,為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律師建議; 14、對涉及企業工商管理和稅收法規等法律事務提供指導; 15、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重大項目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16、列席企業董事會,對董事會議議題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論證; 17、對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董事會結構、股東會結構、監事會結構)的合法性提供律師建議。 (二)重大經營活動法律顧問 1、參與企業的合并與分立活動,對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進行論證,具體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審訂,參與整個活動的談判和監督執行; 2、參與企業招標投標活動,參加項目談判,對招標投標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以及制作項目標書; 3、參與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或資產重組,出具法律意見書和起草、審核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企業收購與反收購,配合企業進行法律論證分析,起草審核相關法律文件并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5、參與投資項目的選擇、談判,設計投資方案,協助尋找投資機會和投資伙伴; 6、參與融資租賃、資產轉讓等其他重要經濟活動,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其他法律顧問 1、業務企業的資信調查; 2、涉外投資所在國有關法律; 3、境外法律糾紛全案策劃 與研究等。 三、刑事案件辯護與代理服務 (一)單位業務: 1、在偵查階段,會見涉嫌單位犯罪的單位負責人,了解所涉罪名和案情,代為涉嫌犯罪的單位負責人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為涉嫌犯罪的單位提供法律咨詢,代為申訴和控告,維護單位的合法權益; 2、在起訴階段,會見作為被告的單位的負責人,閱讀案卷,調查取證,與公訴機關交換意見,為出庭辯護做好準備; 3、在審判階段,為作為被告的單位出庭辯護,與審判長、審判員交換意見,如果作為被告的單位對判決結果不服,經其授權,可代其上訴或申訴。 (二) 自然人業務: A、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屬委托,提供如下服務: 1、偵查階段: 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所涉罪名和案情,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為申請取保候審,代為申訴和控告,維護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 2、起訴階段: 會見被告人,閱讀案卷,調查取證,與公訴機關交換意見,代為申請取保候審,。 3、審判階段: 為被告人出庭辯護。如被告 不服判決經其授權,可代為上訴或申訴。 B、接受受害人及其家屬委托,提供如下服務: 1、自訴案件: 調查取證,代理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 2、公訴案件: 為受害人及其家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維護受害人的民事權益的同時,對侵害人的刑事處理提出法律意見。 3、控告案件: 如果犯罪分子逍遙法外,代理受害人及其家屬向有關部門提起控告,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 四、民事類法律服務 (一)婚姻家庭繼承類業務 處理婚姻、家庭、繼承中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法律事務。主要包括: 1、對夫妻、家庭財產約定的代書、見證; 2、遺囑、遺贈、遺贈撫養協議的代書、見證、執行; 3、婚姻、家庭糾紛的訴訟; 4、繼承糾紛的訴訟。 (二)交通事故類業務 1、提供交通事故法律咨詢,分析傷情和案情; 2、與交通管理警察聯系、溝通,調查取證; 3、代書各種申請書和訴狀,如傷殘等級鑒定申請、申訴書、起訴狀、反訴狀、答辯狀、上訴狀等; 4、代為進行和解、談判、調解和協議簽訂; 5、代理提起、參加侵權訴訟。 (三)醫療事故類業務 1、提供醫療糾紛和藥物糾紛的法律咨詢,分析病例和案情; 2、 代書各種申請書和訴狀,如醫療事故鑒定申請、司法鑒定申請、取證申請、申訴書、起訴狀、反訴狀、答辯狀、上訴狀等; 3、 代理醫患雙方進行和解、談判、調解和協議簽訂; 4、 代理提起、參加醫療訴訟; 5、 代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首次鑒定和再次鑒定); 6、 代理醫療過錯司法鑒定; 7、 參加傷殘等級鑒定。 (四)勞動工傷類業務 1、 提供勞動爭議方面的法律咨詢; 2、 代書勞動仲裁申請書; 3、 代書勞動爭議訴訟的起訴狀、上訴狀等訴訟文書; 4、 代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進行談判、和解、調解; 5、 代理勞動者參加勞動仲裁; 6、 代理勞動者參加勞動爭議訴訟的各個階段。 (五)知識產權業務 1、擔任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就知識產權的取得、保護、管理和利用提供咨詢顧問服務; 2、為客戶制定、審查或修改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各類知識產權合同,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 3、為客戶策劃知識產權投資方案,制定、審查或修改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各類協議; 4、為客戶策劃商標戰略、專利戰略,辦理企業名稱預登記、商標查詢、委托中外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異議、爭議、專利文獻查新、委托中外專利申請、撤銷或無效宣告、軟件著作權登記、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等; 5、接受客戶委托,進行侵權調查取證、發送侵權警告信、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侵權對比法律意見、進行訴前調解等; 6、接受當事人委托,擔任知識產權權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技術貿易與轉讓、技術秘密、網絡等)糾紛、合同糾紛、侵權糾紛、或行政案件的訴訟代理人,代為起訴、應訴、反訴、出庭、和解、上訴等; 7、接受當事人委托,擔任仲裁代理人,處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合同糾紛案件的仲裁活動。 (六)經濟案件代理 1、 制定訴訟方案; 2、 接受經濟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 接受當事人委托,代理參加國內、國際經濟仲裁仲裁; 5、在糾紛發生前草擬仲裁協議或條款,提供有關仲裁規則的咨詢; 6、在糾紛發生后,代理參與仲裁程序的各個階段; 7、起草仲裁申請或仲裁答辯書,整理和提交各種仲裁文件,收集證據,參加仲裁庭審理等; 8、仲裁裁決生效后,代理承辦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或代理撤銷仲裁裁決; 9、代理各類經濟案件的申訴。 (七)其他民事業務 1、侵權 2、保險 3、股權 4、人身權 5、合同與債權債務 6、證券賠償 7、產品質量 8、消費者權益 9、銀行 10、拍賣 11、不正當競爭 12、財稅 13、環境保護 五、房產類法律服務 (一)為個人提供的服務 1、 陪同看房、審閱售樓資料; 2、 對擬購物業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3、 審查、修改、補充購房認購書; 4、 審查、修改、補充購房合同; 5、 代理購房者與房產商(或者出售人)談判、簽訂購房合同; 6、 為購房合同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7、 代辦購房合同公證、登記備案手續; 8、 代辦個人住房、商業用房貸款手續; 9、 代辦房屋驗收交接手續; 10、代辦個人所得稅抵扣手續; 11、代理各類購房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12、代理購房后各類裝潢、物業管理及租賃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13、代理因房屋拆遷,騰房引發的各種糾紛的調解或訴訟。 (二)為單位提供的服務 1、為投資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 2、協助當事人擬訂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作開發方案; 3、協助當事人辦理房地產項目立項及其他各種政府批準手續; 4、協助當事人辦理征地、出讓、轉讓手續; 5、起草、審核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出讓、轉讓合同等; 6、協助當事人制定拆遷政策,確定拆遷單位,處理拆遷糾紛; 7、草擬、審核委托拆遷協議、拆遷安置文告、拆遷安置協議等; 8、協助當事人編制工程招投標文件; 9、起草、審核工程建設承發包合同,原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10、監督工程及設備合同的履行; 11、協助當事人制定銷售、租賃方案,選擇代理商、廣告商等; 12、草擬、審核預售契約、銷售合同、租賃協議、代理銷售協議、廣告協議、管理公約及其他有關文件; 13、樓宇預售、買賣、按揭的法律文件的制作和登記手續,房地產交房、入住法律服務,組建業主委員會; 14、安排簽署預售契約、租賃協議、管理公約等,為簽約提供律師見證; 15、代辦預售、租賃登記、產權過戶等手續; 16、就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或房地產實物抵押融資的法律可行性及按揭申請人資格向有關機構出具法律意見書; 17、草擬、審核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 18、代辦抵押登記和抵押權解除手續以及抵押權實現時的抵押物處置手續; 19、協助當事人組建或選聘物業管理公司; 20、協助管理公司組織產權人大會,建立業主管理機構,起草、審核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件; 21、受理各類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施工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擔保合同等建筑房地產糾紛案件; 22、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及抵押; 23、中外合作經營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談判,草擬合同、章程,代辦工商登記、稅務登記; 24、代管華僑房產、代辦物業估值。 六、企業法律事務服務 (一) 招投標業務 (1)政府采購中的招標投標 A、作為招標人的律師,對于招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供法律咨詢意見,起草和審查招標文件,協助招標人隨時解決招標過程中出現的法律問題的糾紛,具體包括: 1、參與整個招標項目進行策劃,及招、投標規范的制訂; 2、審核項目法人的資格和應有的政府審批文件,保證招標的合法性; 3、參與資格預審的評審,審查投標人的資格; 4、參與制定招標文件,包括程序性文件和實體性文件; 5、解答投標人提出的法律問題; 6、如果有談判和澄清,參與整個談判、澄清過程,提供法律咨詢; 7、完善和修改合同文件; 8、對招標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 9、解決其他法律問題和糾紛。 B、作為招標人的律師,以專家身份參加評標委員會(評標小組),解決評標過程中的法律問題。 C、為投標人提供的服務包括: 1、在準備標書過程中為投標人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2、監督招標人遵守招標程序的作用,以維護投標人的合法權益,保證招標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2)基礎設施、重點建設項目中的招標投標 A、作為招標方的律師,提供下列法律服務: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審查施工招標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避免整個招標活動無效; 2、依法草擬招標工程或審查招標工作文件是否合法有效,這些文件主要包括招標書、投標須知、合同條件、協議條款等; 3、保證招標方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間進行招標工作; 4、依法審查投標人提供的文件、資料是否合法、有效,對投標人的資質依法進行審查,向招標方提供法律意見,以便招標方選擇確定符合法律及招標方特別要求的資質的投標人; 5、參加招標會、開標會和評標會,保證會議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6、草擬、審查招標工程承包合同; 7、協調、處理在招標過程中招標方與投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糾紛,辦理招標方交辦的其它法律事務。 B、作為投標方的律師,提供下列法律服務: 1、審查招標方提供的招標文件是否齊全,文字表達是否清楚,條款是否完善、公平、合理,招標文件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必要時向招標方提出問題和意見; 2、協助投標方制定投標方案、編制投標文件; 3、保證投標方報送招標方的文件、資料符合法律規定要求及招標方的特殊要求,避免文件、資料無效或作廢而導致投標工作的失敗; 4、監督招標方是否按法律程序進行招標工作,必要時,代理投標方向招標方提出意見、異議,直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映、投訴; 5、中標后,審查招標方提供的招標工程承包合同,保證中標人的利益,保證合同合法、有效。 6、辦理在招標過程投標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項。 (3)科技項目中的招標投標 1、協助發布招標通告 2、協助開展資格預審 3、協助編制招標文件 4、協助招標文件澄清及修改 5、協助組織開標 6、協助定標 7、就招標文件和合同文本出具法律咨詢意見 (二)股票上市發行服務 1、A股的發行與上市; 2、B股的發行與上市;H股的發行與上市;配股、增發新股;股份回購、分拆上市;上市公司的改組與重組;企業債券的發行與上市;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上市;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上市; 3、上市公司的收購與兼并; 4、企業到香港創業板和境外交易所發行股票; 5、涉及境內權益相關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 6、對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擬上市企業的股份制改造。 7、按照中國證監會等有關部門的規范化要求,幫助公司策劃其股票與債券的發行和上市,并為其提供可支持性的法律意見書與律師工作報告等必備法律文件。 (三)投資并購業務 承辦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治理與并購、境外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等業務,并為其提供可支持性法律意見。 (1)為收購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 1、收購戰略規劃; 2、目標公司搜尋; 3、交易結構設計; 4、談判方案設計; 5、目標公司評估; 6、法律文本起草; 7、融資安排顧問; 8、購并整合顧問; 9、財經公關等服務。 (2)為出售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 1、公司緊縮計劃設計; 2、尋找合適買家; 3、出售標的公司估價; 4、設計談判方案; 5、起草法律文本; 6、財經公關等服務。 (四)破產改制業務 (1)企業破產清算法律事務: 1、向債權人提供有關破產的法律咨詢; 2、起草破產預案、破產申請書,準備破產申請文件,代表國內外債權人在中國法院對中國的債務人提起破產程序; 3、代表客戶與債務人和債務人的股東或上級機構進行和解談判,起草債務重組協議; 4、代表客戶參加債權人會議或清算組會議; 5、代表客戶對債務人破產財產的清算、評估、處理、分配過程中的任何問題提出法律意見,并代表客戶參加有關的會議; 6、代表企業的股東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在內的企業進行終結清算。 (2)公司、企業改制法律事務: 1、大中型國有企業改組為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3、內資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改組為外商投資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 4、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 5、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改組為有限責任或股份有限公司; 6、各種債轉股、企業并購引起的公司、企業改制。 (五)銀行金融業務 (1)擔任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法律顧問 1、借款人、擔保人資信調查 2、借款訴訟 3、貸款擔保訴訟 4、存單訴訟 5、票據與結算訴訟 6、資金拆借訴訟 7、貸款追索與強制執行 8、銀行重組 9、起草、審查、修改銀行業務合同 10、非訴訟金融項目談判、見證 11、代理信用證、存單、委托貸款、資金拆借、銀行票據糾紛訴訟、仲裁 12、擔保業務 (2)公司投資 1、規劃咨詢,行業規劃、專題調研投資機會研究; 2、項目建議書編制; 3、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 4、項目評估論證; 5、招、投標咨詢; 6、投產后咨詢; 7、工程投資概算、預算、結算的編制、審查 8、標書、標底編制 9、工程造價咨詢 (3)公司融資 1、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為企業設計項目融資、債權融資、股權融資、信貸融資等不同的融資方案; 2、引薦國際國內的投資或信貸機構,為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渠道; 3、從融資角度對項目全面評估并制定融資策略融資方案; 4、根據投融資雙方的實際情況,協助撰寫個性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投資建議書等。 5、建設前期階段、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監理 (4)BOO、BOT項目融資、資本運作: 為中外私營投資者在中國開展基礎設施、重點工程建設(BOO BOT)項目融資提供全程服務,包括并不限于: 1、基礎設施、重點工程的立項論證, 2、項目法人(國際)招標或投標,并協助編制具體的招標、投標方案與文件; 3、項目公司的組建和設立 4、項目工程設計、建設(BUILD)、運營(OPERATE)或擁有(OWN)、移交(TRANSFER)等。 (5)擔任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法律顧問 七、涉外業務 1、接受國內外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各類涉外商事糾紛(包括各類國際投資、貿易、信用證、票據、運輸、保險、知識產權、招標投標、海事、海商等糾紛)的仲裁活動和訴訟; 2、接受國內外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涉外民事訴訟(包括婚姻、繼承、勞動等案件) 3、接受國內外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各類投資、貿易等涉外經濟糾紛(如銀行貸款、擔保糾紛,外商投資企業投資方之間及對外糾紛、產品質量責任糾紛、涉及證券發行及交易的糾紛等)的訴訟活動。 八、海事海商業務 (一) 向客戶提供各種海商海事類業務的咨詢意見 (二) 擔任海商海事類相關公司的法律顧問 (三)代理當事人參加如下海事海商仲裁和訴訟案件: 1、船舶救助、共同海損所發生的爭議或訴訟; 2、 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動式裝置碰撞,或者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動式裝置與海上、 通海水域、港口建筑物和設施以及海底、水下設施觸碰所發生的爭議或訴訟; 3、提單、運單、航次租船合同和多式聯運合同或者其他運輸單證涉及的國際遠洋、國際近洋、沿海和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貨物運輸業務所發生的爭議,以及上述水域的旅客運輸所發生的爭議或訴訟; 4、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動式裝置或集裝箱及其他裝運器具的租用、租賃,或者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動式裝置的經營、作業、代理、拖帶、打撈和拆解業務所發生的爭議或訴訟; 5、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動式裝置的所有權、優先權所發生的爭議或訴訟; 6、國際遠洋、國際近洋、沿海和與海相通可航水域的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動式裝置的保險、貨物運輸保險、旅客運輸保險、海上開發資源保險及其再保險,以及船舶保賠業務等所發生的爭議或訴訟; 7 、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動式裝置以及集裝箱或其他裝運器具的買賣、建造和修理業務所發生的爭議或訴訟; 8、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動式裝置的抵押貸款所發生的爭議或訴訟; 9 、貨運代理、物流、船舶物料供應、船員勞務、漁業生產及捕撈合同等所發生的爭議或訴訟; 10、 海洋資源開發利用及海洋環境污染損害所發生的爭議或訴訟; 11、 海事擔保所發生的爭議或訴訟; 12 、雙方當事人協議仲裁的其他海事爭議或與海事有關的爭議。 13、其他海事訴訟案件 14、 海事執行案件 九、國際投資與貿易業務 (一)國際投資 1、 代理境內在境外、境外在境內的招商引資服務; 2、 國際合作舉辦招商引資會議 3、 國際間企業收購、兼并、上市咨詢 4、 外商在華投資服務 5、 中國投資人國際間的投融資服務 (二)國際貿易 在國際貿易領域內,在以下各個方面提供法律咨詢意見,代表客戶進行國際仲裁和涉外訴訟: 1、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履行、違約的救濟及糾紛的解決; 2、 國際貿易支付,如信用證、D/P、D/A及其他相應的支付方式; 3、 產品責任; 4、 國際貨物運輸,包括海洋運輸、航空運輸、鐵路運輸、及國際多式聯運; 5、 國際貨物買賣保險; 6、 國際貿易中的代理、獨家經銷、寄售、拍賣與投標; 7、 補償貿易、邊境貿易、來料加工、來樣制作、來件裝配等靈活貿易方式。 十、反傾銷業務 (一)國內反傾銷調查申請 1、協助行業協會、國內企業進行反傾銷的前期準備工作、出具法律意見、提供法律咨詢和業務培訓; 2、代理反傾銷調查申請案件,收集和整理資料、起草和提交反傾銷調查申請書、陳述事實、發表法律意見并代表國內產業提出相關請求; 3、指導并協助國內企業填寫調查問卷、配合國家調查機關的實地核查; 4、 代表國內產業出席聽證會、參與和協助進行價格承諾的談判; 5、 代表國內產業參加反傾銷案件的復審; 6、 代理國內產業提起和參加與反傾銷案件有關的行政復議或司法訴訟。 (二)國外反傾銷應訴 1、協助行業協會、進出口商會、國內企業進行國外反傾銷應訴的前期準備工作,提供法律咨詢和培訓,出具法律意見; 2、代理國內企業參加國外反傾銷案件的應訴工作; 3、指導并協助國內企業收集和整理材料、填寫國外調查機關的調查問卷; 4、指導并協助國內企業準備、配合國外調查機關的實地核查工作; 5、代理國內企業參加國外反傾銷的復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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