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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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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辦案流程: 接待填寫收案審批單審批繳費辦理委托手續/填寫收案登記調查取證/會見被告起訴或答辯調取證據閱卷通案庭前準備出庭小結填寫結案報告卷宗裝訂結案登記卷案歸檔。 收費標準: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 1、一般案件基本標準 案件類別 南通地區收費標準(元/件) 民事案件 1200 行政案件 1500 刑事案件 2500 仲裁案件 1200 2、辦理簡單訴訟案件,可在上述一般案件基本標準的50的范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辦理重大仲裁案件,可在基本標準3倍的幅度內確定; 疑難復雜案件可在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 具有涉外因素(爭議標的物或合同簽約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國外,適用外國法律解決)可在基本的5倍以內確定; 上述因素可合并執行,但實際標準不得超過基本標準的10倍。 3、經省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評定的“知名”律師在辦理各類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時可以在上述基本標準的10倍以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二、涉及財產關系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執行和仲裁案件,除按不涉及財產關系確定收費執行外還應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費(累進制): 爭議財產標的 南通地區收費比例 1萬元(含)以下 免收 1萬元-10萬元(含) 3.5 10萬元-50萬元(含) 2.5 50萬元-100萬元(含) 2 100萬元-500萬元(含) 1.5 500萬元-1000萬元(含) 1 1000萬元以上 0.5 1、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對涉及財產關系的上述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的可由雙方協商收費。 2、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三、其他有關收費的規定 1、擔任刑事案件的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費標準執行。 2、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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