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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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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費 標 準 一、 代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600元。 2、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具體依照以下比例分檔、累計收取: 標的額 收費費率 100000元以下的 5 100001元—200000元的部分 4 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 3 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 2 1000001元—10000000元的部分 1 10000001元以上 0.3 以上累計收費額下浮不限,但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二 、代理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3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3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5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400元。 3、一審審理階段:5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600元。 4、辦理自訴案件:5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600元。 辦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刑事部分按代理刑事案件收費標準執行,民事部分按代理民事案件收費標準執行。 三、 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3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300元。 四、以上各項收費標準,均指訴訟案件一審的收費標準。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按一審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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