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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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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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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年法律顧問: 即以常年法律顧問身份為客戶提供日常咨詢服務,包括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出具法律意見、參與商業決策過程、為決策者提供涉及經營活動的法律可行性方案或進行法律可行性論證、起草或修改合同文件等等。您可以根據自己需要,在充分考慮商業成本和效益的情況下,選擇以下方式: 按估算工作小時付費:按年估算律師工作小時,一次性支付全年顧問費后,律師在不超過估算時數范圍內工作,不再另收費用; 按約定工作類別付費:按工作類別約定律師工作,一次性支付常年顧問費后,律師在約定范圍內工作,不再收取費用; 二、專項法律顧問: 即以專項法律顧問身份為客戶提供專項服務,專項法律顧問提供就特定項目或領域涉及法律問題的咨詢。參與特定事項的談判、起草特定事項所需全部法律文書、辦理客戶選擇決定的其他事項等等。聘請專項法律顧問,客戶可選一次性估算律師工作量后包干支付律師費,也可以選擇按律師實際工作小時計時付費。 三、項目委托代理: 即以代理人身份代表客戶處理具體委托事項。包括:不動產交易、以非訴訟方式了結債權債務、項目投資、項目合作經營,以調解方式解決各類糾紛爭議等。聘請項目委托代理人,通常按照項目涉及標的金額的一定比例確定律師費用,由客戶一次性包干支付。 四、訴訟或仲裁委托代理: 即為各類訴訟(包括一審、二審、申訴或再審、執行)、仲裁案件(包括仲裁、執行)的當事人提供委托代理服務。作為訴訟或仲裁案件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海外律師將嚴格按照權限(一般代理或特別代理)處理委托事項。 以上服務方式,本所將嚴格按照“廣東省律師收費標準”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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