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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漢天堯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 根據四川省物價局、司法廳2006年11月25日川價發【2006】258號《關于印發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的通知》及其附件《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制定本收費標準。 一、代理一審案件 1、代理刑事案件 ①偵查及起訴階段(含檢察院自偵): 3000~10000元;審判階段:3000~30000元。律師如需到外地出差,差旅費等實報實銷。 如上述兩個階段一次性委托,代理費15000元~25000元。 ②辦案所需其他工作費用(翻譯費、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以及律師代為支付的其他費用)實報實銷。 ③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職務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不低于上述標準的2倍。 2、代理民商、行政案件 (1)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即指律師為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服務,但不以訴訟或執行結果為收費依據的代理。 ①代理費: A、不涉及財產標的的案件實行計件收費: 普通民商案件,代理費3000元~10000元; 知識產權和房產糾紛案件,代理費5000元~10000元; 行政案件,代理費5000元~8000元,吊銷許可證或營業執照的行政案件代理費不低于7000元。 B、涉及財產標的的民商、行政案件,根據爭議標的按照下表收取代理費,但最低不低于上述A類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案件)的收費標準。 爭議標的 代理費比例 5萬元以下(不含本數) 1000-3000元 5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 6—5 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內 5—4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內 4—3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 3—2 1000萬元以上 2—1 ②辦案工作費用: A、外地案件差旅費實報實銷。B、辦案所需其他工作費用(復印打印費、翻譯費、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以及代理律師代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實報實銷。 3、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的代理費不低于上述標準的2倍,其他辦案工作費用不變。 (2)風險代理 風險代理,指律師事務所受當事人委托辦理民事案件,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按訴訟結果收取代理費。代理費按照勝訴(或減少損失)、或收回財產的金額的15~30,由雙方協商簽訂協議收取。 二、代理二審案件 1、未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取,其他辦案工作費用不變。 2、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的2/3~1/2收取,其他辦案工作費用不變。 3、代理二審后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標準的1/2收取,其他辦案工作費用不變。 三、代理再審(申訴)案件 代理費按以下階段收取,其他辦案工作費用與一審案件標準相同。 1、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時,先收取1000~3000元代理費; 2、人民法院裁定再審時,再按照一審收費標準收取代理費; 四、代理執行案件 1、未曾代理一、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取,其他辦案工作費用不變。 2、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標準的2/3~1/2收取,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五、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1、審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代理商品房買賣、出具律師函、出具法律意見書、參加項目談判、律師見證、資信調查 ①審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代理商品房買賣、出具律師函,按合同標的收費,但每件(次)不低于1000元。 合同標的 律師費比例 10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 1000-10000元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內 0.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 0.3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內 0.2 5000萬元以上 0.1 ②出具法律意見書、參加項目談判、律師見證、資信調查,按所涉及的財產標的收費,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 財產標的 律師費比例 10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 2000元以上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內 0.6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 0.4 1000萬元以上 0.2 2、公司、企業設立 注冊資本金額 律師費 10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 5000元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內 20000元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 50000元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內 80000元 5000萬元以上 100000元 3、企業改制 根據企業總資產計算,按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費 企業總資產 律師費比例 100萬元以下 10000~30000元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內 0.8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內 0.5 5000萬元以上 0.2 4、股權轉讓 按企業改制收費標準的1/2收取。 以上1、2、3、4項,經協商,也可按律師服務時間收費,200~500元/小時。 5、房地產項目專項法律顧問 按該項目投資總額的3‰5‰收取。 6、擔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 擔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常年法律顧問收費每年不低于1.2萬元,視單位規模協商收費。代理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的訴訟、仲裁案件及重大非訴訟法律事務時,代理費對照正常收費標準優惠收取。 7、聘請私人律師 每年律師費6000~30000元。 8、以上非訴訟業務所需相關費用(交通費、翻譯費、查詢費、復印費、打印費、鑒定費、公證費以及代理律師代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實報實銷。 六、法律咨詢 每小時50~300元,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 七、代書法律事務文書 每件收費200~500元。 八、代理涉外案件 涉外(含涉港、澳、臺)的案件收費最低不低于上述收費標準的二倍。 九、本收費標準未列舉案件的代理費,由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根據川價發【2006】258號文件精神和規定協商收取。 十、本收費標準從2006年12月1日起執行。 十一、委托人可依據《律師法》和《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以及《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對本所服務及收費進行監督。 歡迎各地律師加盟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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