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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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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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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為滿足廣大客戶的需求,譚仲萱律師采取了靈活多樣的服務方式,除常規的基本服務方式,還專門針對企業法律顧問及大型企業集團設立了特別服務方式,具體包括: 顧問律師: 對于法律事務較少,僅需律師提供專項及有針對性法律服務的企業和個人,根據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及客戶的特別要求,作為其顧問。 律師團隊: 對于規模較大,法律事務較多的企業,譚仲萱律師與12位律師助理組成律師團隊,發揮各個律師專長,為企業提供綜合的法律服務。 常駐律師: 對于規模較大,日常法律事務繁多復雜的企業,根據企業的需要,可派駐專業律師常駐企業,隨時協助處理日常法律事務 集團服務: 對于外國公司、外商投資企業、集團公司,可以其一個核心公司名義與本所建立總法律顧問關系,可根據企業的要求為整個集團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控股公司、參股公司等關聯公司統一提供全方位的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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