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信息 |
|
|
|
|
|
服務方式 |
|
張律師 13560025600 辦公室電話:020-87650797 傳真:020-87696907 : 172296105 一、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法律幫助 1、會見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 2、認為偵查人員在辦案中有違反法律規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訴訟權利或其他合法權益,或者認為偵查機關管轄不當的,可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3、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二、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1、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2、會見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通信。 3、調查和收集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證據材料。 4、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三、審判階段擔任公訴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人 1、查閱、摘抄、復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 2、會見被告人,向被告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同在押的被告人通信。向被告人介紹法庭審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審中的訴訟權利、義務及應注意的事項。 3、調查和收集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證據材料。 4、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5、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6、參與一審、二審的法院開庭審理,提出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7、法院判決后,律師可會見被告人,聽取被告人對判決書內容的意見,并給予法律幫助。 四、擔任刑事自訴案件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一)擔任刑事自訴人的訴訟代理人 1、幫助自訴人分析案情,確定被告人和管轄法院,調查、了解有關事實,搜集有關證據,代寫刑事起訴狀,到法院辦理立案手續。 2、自訴人同時要求民事賠償的,代寫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寫明被告人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具體的賠償 請求及計算依據。 3、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代理自訴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依法參與法庭審理,幫助自訴人行使控訴權。 (二)擔任自訴案件被告人的辯護人 1、去法院查閱、復制、摘抄自訴人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材料。 2、調查和收集對被告人有利的材料。 3、依法參與法庭審理,幫助被告人行使抗辯權。 五、擔任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 1、律師可以接受公訴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審、二審程序中,擔任附帶民事訴訟的訴訟代理人。擬寫訴訟文書,搜集有關證據,參與法院審理,幫助被害人實現自己的訴訟請求。 2、律師可以接受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審、二審程序中,擔任訴訟代理人。擬寫訴訟文書,搜集有關證據,參與法院審理,幫助被告人對被害人的主張行使抗辯權,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 六、擔任申訴案件的代理人 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委托,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的,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大、政法委等單位提出申訴。人民法院對申訴案件決定再審的,律師按照原審程序進行辯護或代理。 七、在死刑復核階段擔任被告人的代理人 認為被告人判處死刑確有錯誤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對死刑進行復核時,可以接受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聯系方式:13560025600(張律師) 13229955580(古律師):172296105 廣東東方星聯律師事務所位于環市東路與東環路交匯處,在廣東地質山水酒店右側的東環大廈;地址:環市東路474號東環大廈11樓1101、1108室。來所路線:坐地鐵5號線在動物園站下往B出口走;乘公交走環市東路在動物園南門站下,走東風東路在東峻廣場站下。 途經動物園南門站的公交車: 30路、133路、137路、191路、209路、221路、233路、245路、256路、278路、280路、287路、301路、301A、522路、522A、545路、549路、810路、810A、886路、886A、B2、B2A、B3、B3A、B3B、B3C、B10、高峰快線2、高峰快線31、夜14路、夜19路、夜25路、夜41路、夜46路、夜52路、大學城4線、節假日公交專線2、華南新城樓巴3; 途經東峻廣場站的公交車: 2路、27路、54路、56路、62路、185路、189路、204路、261路、283路、284路、293路、305路、517路、518路、542路、550路、B4快、B4、B4A、高峰快線23、夜18路、夜36路、夜38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