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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律師今年提案多(05/03/10) 今年,本所何悅律師向天津市、全國政協會議遞交了11份提案,使何律師成為天津律師界、乃至全國律師界遞交提案最多的委員。何律師向全國政協會議遞交的《母親教育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程》、《應盡快建立我國食品召回制度》以及《應將律師代理意見寫入民事判決書》等提案頗受社會各界關注和好評,《天津日報》、《法制日報》、《光明日報》等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何律師的提案為: 1、關于建立天津市公安警察訓練基地的建議案; 2、關于允許“三胞”和外籍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建議案; 3、關于完善天津市房地產抵押登記制度的建議案; 4、應避免頻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建議案; 5、應盡快建立我國食品召回制度; 6、應將律師代理意見寫入民事判決書; 7、應盡快合并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建議; 8、母親教育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程; 9、構建和諧社會,必須注重女性人才開發; 10、盡快廢止《關于如何確定委托貸款協議糾紛訴訟主體資格的批復》的建議案; 11、關于糾正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違法行為的建議。 新年新雙喜 再獲市雙優 (05/03/01) 剛剛送別本所十周年慶典,辭舊迎新之際,本所又添新榮譽。 在2005年2月28日召開的“天津市律師隊伍集中教育整頓總結暨開展律師事務所規范建設年活動動員大會”上,本所和何悅律師再次榮獲“天津市優秀律師事務所”和“天津市優秀律師”稱號。天津市司法局劉廣炬局長親自向何律師頒發了獎牌。 本次優秀律師事務所和優秀律師的評選工作經歷了報名、自評、互查、初選、實地考核和審定等階段,歷時逾半年時間,評選采用積分方式,涉及項目包括制度建設、辦公設備環境、人員素質等十幾個方面。本所以評比積分第一名的成績當之無愧地獲得“天津市優秀律師事務所”稱號。 此次何律師獲得“天津市優秀律師”稱號,是她第三次獲此殊榮。會后,手捧雙獎的何律師表示,在新一年中,本所將以新成績為新起點,繼續秉承“崇尚法律,服務社會”的辦所宗旨,爭取為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何律師被聘為兼職教授(05/02/01) 2005年1月31日,南開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張景蔭和副院長付士成教授親自來到本所向何悅律師頒發聘書,聘請何律師擔任該學院兼職教授,聘期五年。 本所自1996年在南開大學法學系設立“何悅獎學金”以來,鑒于何律師在社會工作中的卓越成就及在法學實踐領域中的積極貢獻,南開大學曾多次提出聘請何律師擔任該校兼職教授,均被何律師婉言謝絕。本次何律師接受聘書,實屬再難推辭,也系眾望所歸。 頒發聘書后,雙方就日后進一步拓寬合作領域進行了溝通,就加強大學生實踐教學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頒發2004年“何悅獎學金”(04/12/17) 2004年12月9日,南開大學法學院舉行了簡潔而親切的2004年度“何悅獎學金”頒獎儀式,本所何悅律師、牛同栩律師等律師出席了頒獎儀式,并為王宇等14名獲獎同學頒發了證書和獎金。 頒獎儀式過后,牛同栩律師以“法律人素質的培養”為題為在場的學生們舉辦了專題講座。牛律師圍繞法律人素質的養成、條件、目標等問題,大量采用啟發性講解方式,告知同學們成為法律人的有效途徑和目前應采用的學習方法。大量案例的運用和新鮮法律學習觀念的提及,開擴了同學們的思路,獲得了在場老師們的好評。 本所自1996年4月在南開大學法學院設立“何悅獎學金”以來,截止2004年12月,已有98名在校學生獲得“何悅獎學金”。 十年回顧之社會奉獻(04/11/06) 自1994年11月何悅律師事務所成立至今,何悅律師事務所在社會各界的關注下,以高素質律師、高品質服務在天津律師界、乃至全國律師界創下自己的品牌。“崇尚法律 服務社會”的辦所宗旨,使事務所在長達10年的運營中,堅持為社會提供義務法律服務;使事務所的全體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始終“崇尚法治理念,恪守職業道德”。下面是何悅律師事務所10年來為社會提供義務法律服務及奉獻愛心的情況簡介: 1994年11月起,本所在天津人民廣播電臺主持《空中律師樓》、《女性天地》、《社會瞭望》、《律師天地》及《法制縱橫》等欄目。 1995年8月至今,本所在《天津日報》“法制時空”(原“德與法”)專欄中主持“經濟與法”、“輕松話題”、 “WTO專題”等欄目。截止到2004年12月,本所律師已經在上述報紙中發表文章約450篇。 1996年4月至今,本所在南開大學法學院設立“何悅獎學金”。截止2004年12月,已有98名在校學生獲得“何悅獎學金”。 1997年4月,本所在南開大學法學系舉辦“案例討論”,具體向學生介紹和培訓訴訟技巧。 1997年11月,本所協助南開大學法學系舉辦“模擬法庭”,為學生講解訴訟技巧。 1998年8月,本所出版《何悅說法》(法律出版社)。 2001年2月始,本所在《每日新報》主持“司法建構”專欄。 2002年7月,本所出資并冠名南開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足球隊。 2002年10月至今,本所在天津電視臺主持《案與法》欄目。 2003年12月,本所在南開大學法學院舉辦“以案說法”講座,為學生講解如何運用法理、法律解決實際案件中出現的疑難問題。 2004年1月,為慶祝天津基督教女青年會成立90周年,本所向該會捐款。 2004年4月,本所向天津市婦女聯合會捐款,用于幫助困難婦女。 2004年7月,本所為南開大學法學院學生舉辦律師培訓課程。 2004年8月13日上午,本所牛同栩律師應天津商學院邀請,為天津大港油田總醫院中高級管理人員培訓班進行了《醫療行為的法律風險與規避》講座。 2004年9月9日,本所牛同栩律師應邀為天津市青聯委員舉辦了“企業運營法律風險管理”講座。 工商總局文件廢止 律師打贏行政訴訟(04/07/28) 2004年6月16日,我國監察部就何悅律師今年向全國政協會議遞交的“關于請求國務院對國家工商總局工商企字[2003]第55號文件予以監督的建議案”做出答復,稱上述文件確與國務院決定不符,并決定于2004年7月1日前廢止該文件。令人振奮的是,上述文件廢止的成效立刻在司法實踐中得以顯現,并促成了南京某律師事務所訴國家工商總局行政許可案的勝訴。 南京某律師事務所因其代理商標注冊申請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拒絕受理,而以該局為被告提起了行政訴訟。由于上述文件不允許律師從事商標代理服務,而該文件又與國務院的有關文件相抵觸,導致受案法院遲遲無法做出判決。由于何律師的提案被國家監察部接受,使受案法院判案有了依據,并促使受案法院——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27日判決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敗訴。 何律師的提案不僅幫助了律師事務所獲得勝訴,更重要的是,廢除了商標代理領域內的行政壟斷,為律師開拓商標代理服務做出了重大貢獻。 全國工商總局[2003]55號文件將于7月1日前廢止(04/06/28) 2004年6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就何悅律師今年向全國政協會議遞交的“關于請求國務院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工商企字[2003]第55號文件予以監督的建議案”做出答復,稱上述工商總局文件確與國務院決定不符,并決定在2004年7月1日之前廢止該文件。 此次監察部的答復中,對何律師在上述提案中指出的有關工商總局文件違背法律規定,為平等競爭設置行政壟斷等事實予以確認,并對何律師的寶貴建議表示感謝。在對監察部答復感到滿意之余,何律師表示,在政府職能轉變過程中,很多問題需要政府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予以解決。有感于對上述提案的答復,筆者希望,通過眾多如何律師這般擁有使命感和責任心的有識之士的努力,我國將有望盡快實現依法行政,實現法治政府的宏偉目標。 [提案摘要] 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發布國發[2003]5號文件,決定取消“商標代理組織審批”和“商標代理人資格核準”行政審批制度。該文件從根本上打破了長期以來存在于商標代理法律服務領域的不當行政壟斷,使全國廣大律師依法從事商標代理法律服務成為現實。然而,2003年4月30日,國家工商總局便下發了工商企字[2003]第55號文件,明確要求“今后新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均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商標代理機構只能從事商標代理及其他知識產權代理業務,不得兼營其他業務”等內容。顯然,工商總局的文件與國務院決定、《商標法》、《律師法》均有抵觸。因此,何悅律師建議請求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此事予以關注,并對國家工商總局的[2003]55號文件予以審查監督,以便盡快糾正國家工商總局的錯誤做法。 我國將盡快建立法律文書生效證明制度(04/06/13) 2004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就何悅律師今年向全國政協會議遞交的“關于建立法律文書生效證明制度案”做出答復。最高院在答復中不僅贊揚了上述提案“建議很好,很有必要性”,而且稱該提案“有利于維護法律文書的嚴肅性,完善訴訟制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具現實意義的是,最高院表示,將就提案涉及的問題出臺司法解釋,并以此建立法院法律文書生效證明制度。至此,這份在全國兩會開會期間因其內容觸及司法領域空白而備受關注的提案得到了圓滿的答復。待最高院的上述司法解釋出臺后,當事人再也不用因無法證明一審判決書的效力大傷腦筋,而我國訴訟制度也在不斷完善的征途中又前進了一步。 為國企改制出謀劃策(04/04/28) 為國企改制提供改制輔導是本所近幾年的工作重點。4月24日正逢周六,本所主任何悅律師、章珉律師、牛同栩律師為天津天馬集團下屬企業改制做改制輔導,并為擬改制企業進行改制策劃,受到天馬集團及其下屬企業的歡迎。 媒體關注本所發展(04/04/19) 隨著本所的快速發展,本所在天津市及全國的知名度日益攀升,何悅律師及本所的消息經常見諸于各類媒體。下面是2003-2004年以來,各媒體對本所及本所律師的報道: 中國經濟導報:《新階段里少不了新課題》(04/04/06) 天津統一戰線:《何悅:工作著、奮斗著并快樂著》(04/04) 天津日報:《天津委員“寫入”政協提案報告》(04/03/04) 今晚報:《參政議政 發揮使命》(04/03/02) 中國司法:《快樂著做律師——何悅律師風采》(03/12) 法律服務時報:《何悅:演繹完美的人生》(03/03/07) 法制日報:《議政殿堂里的律師之聲--律師委員集體接受本報記者專訪》(03/3/6) 今晚報:《女委員的心聲》(03/03/09) 中華工商時報:《新階層委員引人注目》(03/03/03) 法制日報:《新階層 新委員 新風采》(03/03/03) 法制日報:《律師首次躋身全國政協委員行列》(03/03/02) 法制日報:《激情互動化感受--“兩會”律師代表、委員與網友對話側記》(03/3/19) 天津律師:《品位生活 欣賞人生--記全國政協委員何悅與何悅律師事務所》 (03/01) 中國青年報:《律師參政議政影響力日增》(03/03/09) 蘭盾:電腦垃圾離我們越來越近(03/01) 今晚報:《何悅委員建議:大中城市建防災科教館》(03/03/12) 法制日報:《從律師中選任法官實現法官職業化》(03/03/26) 中國婦女報:《婦女法修改的重點》(03/03/11) 北京晚報:《建議專業化回收“電腦殺手”》(03/03/09) 文摘報(遼沈晚報):《政協委員抨擊丑“文化”》(03/03/13) 揚子晚報:《政協委員疾呼關愛生命》(03/03/08) 天津日報:《努力+運氣=進步》(03/04/18) 今日天津:也替外國人打官司的女律師(03/03) 何悅律師參加全國政協會議(04/03/15) 3月3日至12日,何悅律師赴京參加了第十屆全國政協第二次會議,并向本次會議遞交四項提案。其中,關于加強我國中小學生公民教育的提案備受社會各界特別是教育界關注,該提案刊登在3月15日出版的《人民政協報》民意周刊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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