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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不聘屬狗人? 許傳輝 自古以來狗就是人類忠實的朋友,古人也因此將狗列入了十二屬相,表現了人對狗的鐘愛。誠然,也據科學家考證,狗與人類結伴已經有了兩萬多年的歷史。今年是狗年,人們辭舊迎新,互祝狗年旺旺之際,而在勞動人力資源市場上,卻出現了不和諧的聲音:“狗年不聘屬狗人”。 屬狗,僅是一個人的生肖符號,將就業招工與是否屬狗聯系到一起,不僅是迷信的沉渣泛起,也是招聘單位蔑視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一個縮影。近幾年來,就業歧視的現象頻頻發生,如年齡歧視、性別歧視、血型歧視、星座歧視、地域歧視等等,而現在又增加了一個屬相歧視!招聘單位將就業歧視發揮得淋漓盡致,荒唐透頂。! 憲法規定了公民具有勞動的權利,勞動法第三條規定了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等各項權利,用人單位單方列出的限制條件,實際上剝奪了勞動者就業的權利,是用人單位對國家法律的蔑視和踐踏。 勞動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該條并沒有將所有的歧視性現象囊括其中,因此對該條的解釋應當是一個開放性的解釋。狗年不聘屬狗人,作為勞動合同的一項內容應當屬于無效條款,因為該條款違反了法律的規定。 當你遭遇到諸如“狗年不聘屬狗人”等歧視性就業情形時,應當向勞動部門進行舉報,以制止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 同時也建議立法部門對勞動法第十二條進行開放性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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