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信息 |
|
|
|
|
|
最新動態 |
|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項目、標準及舉證注意事項 張緒才律師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結合律師辦案和法院審判實踐,對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件中受害人的索賠項目等分析如下: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律師點評:此項由醫院出具住院病案和各種費用單據,證據證明力較強,一般被告方不提異議。 2、后續治療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律師點評:一般此項需經司法鑒定確認,法院會一并判決支持。但也有的法院認為應待實際發生后另行主張。最好爭取一次性解決。 3、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律師點評:此項包括兩方面證據:(1)誤工時間:可以由醫院出具誤工時間的證明,但醫院一般分期出具,缺乏完整證據。最好通過司法鑒定確認誤工時間,可一次性解決。(2)舉證較難的是誤工費標準問題,要提供工作單位的誤工證明及工資表等證明已扣發工資,有的法院還要求提供勞動合同等文件。工資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還要提供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主張按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的,應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以證明從事該行業。 4、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律師點評:此項包括:(1)住院期間的護理,由醫院出具受害人所需護理人員人數證明即可。(2)構成殘疾的,還可主張定殘后的護理費,其護理人數、護理期限及護理級別需進行司法鑒定確認。標準數額計算方法與誤工費相同。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律師點評:此項無需提交證據證明,按法律規定即可。但不同法院自由裁量,支持的標準數額不同。 6、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律師點評:此項需提交與住院地點、時間及實際需要相符的公交車車票、出租車單據等交通費用單據。很多當事人尤其是農村受害人不具備這種條件,無法提供規范單據,一般法院會酌情裁量適度支持。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律師點評:此項醫院不予出具相關證明,鑒定機構也無此類鑒定項目,很難提交證據,法院一般也不予支持。 8、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律師點評:此項需通過司法鑒定確定傷殘等級,然后按照山東省相關標準,結合傷殘等級對應的賠償系數計算。難點在于按城鎮還是農村標準賠償,各地法院寬嚴不一,有的地方已不再區分。但共同點是農村人口如能證明其在城鎮工作或生活居住一年以上,可按城鎮標準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律師點評:此項需經司法鑒定確認,再由法院酌情裁量。 10、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律師點評:此項無需提供證據,按法律規定,結合山東省相關數據標準計算即可。 11、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律師點評:此項需提交證據證明:(1)與受害人的戶籍關系為直系親屬;(2)未成年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3)扶養人的人數。(4)適用的賠償標準城鎮還是農村。 1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律師點評:此項需提交死亡證明等證據,證明死亡事實,這點不難。數額標準與殘疾賠償金相同。 13、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律師點評:此項原則上只有在傷殘或死亡情形下才予支持,并且山東省在數額上沒有太大突破,一般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為3000—5000元;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的,可以按自然人標準的5-10倍計算,具體數額由法院酌情裁量確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