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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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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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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業務動態】 1.2014年3月始,代理溫州某電氣公司與南昌某電氣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買賣對象為漏電開關等電氣產品,為原告搜集、組織證據進行維權。 2.2013年12月始,作為張某的代理人,代理其與陳某某之間的借款合同糾紛,為其清收賬款、財產保全。 3.2013年11月起,與中國某大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形成長期戰略合作關系,為其日常經營、活動提供法律幫助,并代理其與多個建筑施工單位之間的建筑工程合同糾紛案件,其中有一件系與湖北某建筑工程施工單位結算糾紛,標的達2.9億元。 4.2013年8月底開始,作為姜某某的代理人,代理其與江蘇省某大型建筑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涉案標的達1500余萬元。 5.2013年4月始為江西某建筑工程公司提供法律服務,并于5月始為其代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涉案總金額700萬余元,該案尚在審理當中。 6.2013年4月作為南昌大學的代理人,為其強制執行生效判決書。在執行過程中參與調查財產線索、 查封財產、 凍結賬戶、評估拍賣及審計財務等事宜。 7.2013年2月,徐某訴劉某某擔保合同糾紛案,代理被告劉某某,為其免去擔保責任提供了法律支持。 8.2012年12月始,辦理中央信訪工作督導組督辦的魏某某提供勞務者受損一案。 9.2012年12月,接受徐某某(女)委托,代理同居期間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糾紛一案,充分發揮律師的調查取證作用,為其調查同居期間財產,最大程度維護其合法權利,取得良好辦案效果。 10.2012年9月,為尹某、王某某等幾十名股東進行公司盡職調查,并出具法律意見,為其作出保護公司利益、追究公司領導人責任提供法律、證據支持。 11.2011年11月,莫某組織、領導傳銷案,直接由南昌市中級法院一審,經辯護判處5年有期徒刑。 12.2011年8月始,辦理吳某某被重復執行案,涉案金額1000多萬,聯合武漢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及南昌大學多名法學博士、教授,就法律適用爭議出具專家意見,為委托人取得理論依據。 13.2011年7月以來,受中國平安、永誠保險等保險公司的委托,出庭參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為保險公司減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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