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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報-海河之聲-第11版-2005.7.15 背景顏色: 如何辦理與軍人的離婚手續 胡然 針對讀者來信中提出的一些法律問題,本報邀請擊水律師事務所劉軍律師,為讀者答疑解惑。 問:我的丈夫是現役軍人。他在結婚前出了一次交通事故,留下了終身殘疾,不能夠進行正常的夫妻生活,但結婚時他并沒有告訴我這個情況。婚后我在幫丈夫洗衣服時無意間發現了病歷,知道了丈夫患病的秘密。現在我和丈夫因為生活瑣事經常爭吵,覺得實在無法共同生活,所以我想離婚。我想問如果離婚的話該怎么辦理離婚手續? 劉軍律師解答:由于您的丈夫是現役軍人,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得軍人的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我國的婚姻法律制度對現役軍人的婚姻是予以特殊保護的。現役軍人,是指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的,具有軍籍和軍銜的軍官、士兵。現役軍人還有兩種:一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警官、警士長、專業警士、警士;二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的文職干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的規定,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主要有以下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您的丈夫在婚前隱瞞了其因交通事故留下終身殘疾的性功能問題,不能進行正常的夫妻生活,已無法共同生活,符合上列第四項的情形,您可以在您的戶籍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 法律咨詢熱線:13752553651 時間:早8點半至晚10點 地址:河北區中山北路42號河北飯店4層南開區南門外大街律師大廈14層 整理本報記者胡然 ::有話要說:: 天津日報報業集團查詢 電話:022-28201114,網站聯系電話022-28201211 天津日報社版權所有 彩禮錢該不該返還 天津日報-海河之聲-第11版-2005.10.14 背景顏色: 彩禮錢該不該返還 胡然 針對讀者來信中提出的一些法律問題,本報邀請擊水律師事務所潘強、劉軍律師,為讀者答疑解惑。 高先生問:2005年7月,我與現在的妻子訂婚,當時,女方提出要3萬元彩禮錢,雖然當時我家里比較困難,但出于對女方的愛慕,我一家向親戚借錢湊足了彩禮錢,于8月正式辦理了結婚手續。但不久我發現女方有一些自己無法容忍的嗜好,并且雙方的性格差異極大。為此,我提出離婚。我們對3萬元彩禮錢意見分歧較大。現在,我生活困難,而我們在一起生活時間極短,所以,我認為彩禮錢應當返還,而我妻子認為那是我自愿給的,不應當返還。請問:這筆錢到底該不該還給我呢? 劉軍律師解答:這筆彩禮錢應當返還。男方根據傳統的風俗習慣,按女方提出的要求,通過借錢湊齊3萬元彩禮錢給了女方,說明男方家里是比較困難的。從表面上看,女方并沒有逼迫男方給彩禮錢,是男方自愿給的。但分析發現:第一,錢是在女方要求下給付的,而不是男方主動給的;第二,男方之所以給錢是為了順利結婚。如果男方不給彩禮錢,勢必會影響結婚,顯然這筆錢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贈予。這種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往往是男方結婚的條件,不符合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觀。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錢,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高先生反映的問題,符合該解釋第10條第3項的規定。 法律咨詢熱線:13752553651 時間:早8點半至晚10點 地址:河北區中山北路42號河北飯店4層南開區南門外大街律師大廈14層 整理本報記者胡然 天津日報-海河之聲-第11版-2005.12.9 背景顏色: 法律咨詢臺 針對讀者來信中提出的一些法律問題,本報邀請擊水律師事務所劉軍律師,為讀者答疑解惑。 張先生問:我在一家外國獨資企業工作,這里的工作環境相比于我國的企業更顯苛刻,而且很多地方讓人覺得是違法違規的做法,因此我迫切想知道,像這樣的外資企業什么情況下屬于違法違規,對此又該如何處理? 劉軍律師解答:我國勞動部、對外貿易經濟部聯合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有如下規定:1、企業或者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侵害對方利益,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2、企業違反本規定招聘職工的,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對企業可以按被招聘者月平均工資的5至10倍罰款,并責令其退回招聘的職工。3、企業職工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勒令其限期糾正,企業除按最低工資標準補齊外,還應按實發工資與最低工資標準差額的20%至100%發給職工賠償金。拒發實發工資與最低工資標準差額及賠償金的,對企業處以實發工資與最低工資標準差額及賠償金1至3倍的罰款。隨意加班加點的,應立即改正,不改正的,按超規定總工時數每人當月實得工資的時、日平均數的5倍處以罰款。4、企業不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的,應按照勞動行政部門規定的期限補辦;不按期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應當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金額2%的滯納金。5、企業違反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的,應令其限期改正或停業整頓,并按有關規定處以罰款。6、阻撓或拒絕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監察的,處以月經營及銷售收入1%以下的罰款。如果張先生認為該企業在勞動管理方面的做法,違反了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可以依法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反映,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咨詢熱線: 13752553651 時間:早8點半至晚10點 地址: 河北區中山北路42號河北飯店4層南開區南門外大街律師大廈14層 整理本報記者胡然 網址: ://WWW.TIANJINDAILY.COM.CN/DOCROOT/200512/09/RB02/09111310.HTM 天津日報-海河之聲-第11版-2006.1.6 背景顏色: 如何解除收養關系? 針對讀者來信中提出的一些法律問題,本報邀請擊水律師事務所劉軍律師,為讀者答疑解惑。 文女士詢問:我姐姐3年前將一兩歲女孩送與他人收養,雙方辦理了相關手續。近日因得知其養父母對女兒不好,所以她想要回女兒自己撫養。請問該問題如何解決? 劉軍律師解答:文女士的詢問是關于收養關系的問題。當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被損害,該子女的生父母即送養人要想解除收養的子女與收養人的收養關系由自己撫養,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行使解除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26條的規定,未成年子女的收養關系在以下情況可以解除:(1)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2)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需要說明的是,送養人與收養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達成書面協議,收養關系是經民政部門依法登記成立,雙方應到民政部門依法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法律咨詢熱線: 13752553651 時間:早8點半至晚10點 地址:河北區中山北路42號河北飯店4層 南開區南門外大街律師大廈14層 整理本報記者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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