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律師
轉眼從事律師職業已經超過十年了。有句話“十年磨一劍”形容人的信念和斗志。盤點盤點當初一名莘莘學子投身律師行業的信念失去了多少、保留和堅定了多少,覺得很有必要。應當說,十年來,一些當初的信念是更堅定了,寶劍尚好,值得珍惜。
始終堅信:律師應當憑借自己對法律的信仰和理解,影響法官,使其對法律的理解不至于偏離到不利于我的委托人的局面。
一直有很多咨詢者,通過當面咨詢、電子郵件、網站論壇、熱線電話咨詢等形式的,經常說對方很有勢力、與某某機關某某人員有如何如何的關系。我總會告訴他:我關心的是案情。如果你讓我為你跑關系,那么你不要咨詢我了,我無法在這方面滿足你的要求;如果你的案情在法律上具備勝訴的條件和可行性,我將能夠幫助你取得勝訴的結果。
1996年,為一名村黨支部書記辯護。他被檢察機關指控多次強奸同村一名婦女,按照原刑法的規定,這種犯罪將被判刑十年以上。檢察機關當時是把這個案件作為樣板辦理的,政法委書記簽字嚴懲,開庭時,分管起訴的檢察長等領導到庭旁聽督陣。而我從村支書與那名婦女保持兩性關系長達兩年之久,屬于“通奸”關系、村里爭權奪利者利用婦女的控告達到整倒村支書的目的等方面入手,為村支書作無罪辯護。當時跟該案的主審法官是第一次接觸。閱卷時了解到該法官大學修的是政治專業。當時正好我在沿讀黑格爾的宗教哲學,通過與主審法官關于哲學的美的探討,在許多認識領域與主審法官達成了共識。法官已經深深意識到我是個善于學習研究的律師。開庭中,我慷慨陳詞,辯護詞長達八千字。法官不僅沒有表現厭倦反而十分感興趣。后來,在閑談中,該法官不止一次對我的辯護水平加以贊賞。該村支書被法院認定為無罪,宣判前,檢察機關撤回了起訴。
在庭后整理辯護詞的過程中,由于加班熬夜,眼上火染疾。村支書的親屬表示千恩萬謝。當初因為朋友介紹委托我辯護,收費很低。村支書后來經別人點化,當面跟我說這是花多少錢都不能保證買到的服務。我覺得我得到了比金錢報酬更重要的回報。
在1994年曾經為一名19歲的盜竊案件被告人辯護。接受委托時,我已經意識到這將是無法成功的辯護:該被告人與其他三名年齡接近的被告人撬盜城市居民區貯藏室的摩托車自行車,在短短一個多月里作案價值6萬余元。按照當時的刑法,將被判死刑。我將判決的趨勢告知被告人的親屬,委托人說:宋律師盡力辯護吧,真正保不了孩子的命,我們也能夠理解,家里人也是為了給孩子盡盡最后的心,委托律師是必須的。該案我的這名被告人與另一名參與作案較多的被告人被判處死刑。后來執行的當天,我莫名其妙地發燒沒能上班。畢竟一個如此年輕的生命僅僅因為財產犯罪而終結了。
1999年為被告左衛國代理的 借貸-合伙糾紛案件,開庭中已經深深意識到法官對原告的偏袒。與這名法官已經非常熟悉。我沒有采取任何通融措施,我想,辦理案件沒有與法官不正當來往的必要。我始終這樣堅信。在該案中,我十年多來唯一一次在代理詞中警告法官要使案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然而這名法官還是錯誤判決了17萬多元。這個案件并沒有多少模糊案情,原告僅僅拿一份收款收據主張收據記載款項是左衛國借其款,沒有任何借貸關系的證據,依法應當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庭審中我甚至直言:如果僅僅憑收款收據就能判決借貸成立并判令收款人返還的話,人民幣就無法流通了。就是這樣一起案件,通過檢察機關抗訴兩次發回原審法院重審,原審法院始終堅持錯誤,判決借貸成立。最后經過近三年的時間,中級法院改判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原告承擔訴訟費九千多元。
左衛國事后感嘆:中級法院的法官真好,連一杯水也沒有喝咱的。
十余年來,辦理了許多案件,其中包括代理老百姓起訴公安局獲得勝訴的等等難度較大的案件,沒有一件與法官不正當來往的。堅信沒有那個必要:合法的應當勝訴的沒有必要;應當敗訴的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勝訴害法官、害法律、害自己。
疑惑的是,不是所有法官和當事人這樣認為。在辦案中,除了需要專業知識和訴訟技巧之外,更多時候需要堅定的信念。正義需要反復地堅持。
十年磨一劍,今生仍要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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