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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論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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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新聞宣布我國三部法律“失效”? 昨天(7月27日),看了中央二套的“經濟半小時”節目。筆者突然有了一個不吐不快的感覺。 央視二套的“經濟半小時”講的是東莞工廠驚現“娃娃工”,內容是東莞有很多的加工廠利用暑假學生放假的機會大量招收“假期學生工”,而被招的“假期學生工”基本都是不滿十六歲的少年。同時,“假期學生工”在工廠每天需要做十小時以上的工作。 通過這個不滿半個小時新聞片,筆者的內心再一次被深深的刺痛了。因為這個不滿半個小時的新聞片至少使三部我國現行的法律“失效”了。 一、1991年我國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從家庭、學校、社會各個層面對未成年人進行保護。然而,事實上卻是很多家庭、學校、社會各個角度對未成年人進行迫害。“東莞工廠驚現娃娃工”說明了在在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地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規定在這里沒有任何的效力。因為送學生出門打工的是家長、陪同學生打工的是老師、接受學生打工的企業是社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在這里“失效”了。 二、1994年我國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是一部事關每一個勞動著的法律,同時又是目前被遭到破壞最嚴重的法律。該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事實上,不論是在開放的廣東、福建還是在內地山西、陜西,每時每刻它都在不停的遭到破壞。我們講:“小孩子不會撒謊”,“東莞工廠驚現娃娃工”事件里,娃娃工講到他們每天的工作時間都在十小時以上。在那里,難道就沒有享受納稅人稅收的工作人員?還是他們只拿工資不辦事?眾所周知,在我國的廣東,醫院最是發達,因為每一個鄉鎮里都有醫院。但是,醫院里最是發達的是骨科恐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吧?知道為什么嗎?因為在廣東,高強度、長時間的超負荷勞動使得很多打工者在疲勞工作時被機器壓傷、不得不進行各種截肢手術。在這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唯一能夠體現出來的就是事后給一小部分的補償。勞動保護就免提了。 三、1986年我國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法律明確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有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但是,在這個不滿半個小時新聞片里,幾乎每一個被訪對象都談到一個共同的話題“出來打工的目的就是要掙學費”。這就是我國的未來、祖國的花朵明確告訴我們他們出來打工的目的。本應由國家、社會承擔的義務教育責任從1986年我國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那一瞬間就一直壓在本應享受快樂的他們身上。哪一個義務教育部門不在利用這樣、那樣的名目、借口在收取高額的學費?也許《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壓根就不曾生效? 我們經常聽到的是我國法律如何如何不健全。但是筆者以為,在我國最嚴重的就是有法不依而非無法可依,一部法律不是一立而就的。他需要靠人去實施、去執行。如何真正的保護祖國的未來已經成為了當務之急。一部不足半個小時的新聞片讓筆者的聯想如此之多…… 也許是筆者過慮了! 但愿如此!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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