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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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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論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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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企業法律風險防范 河南天地律師事務所 李建鋒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造就了大批明星企業和知名企業家。曾幾何時,鮮花、掌聲和福布斯排行榜的榮耀,使他們成為國人的驕傲。令人沉重的是,以國企老總褚時健、私企首富牟其中、鄉企大佬禹作敏為典型的中國知名企業家紛紛身陷囹圄,以“央視標王”愛多、“目標宏偉”的三株集團、“股市明星”德隆集團等為代表的輝煌企業紛紛破產。然而,悲劇不但沒有結束的跡象,而且還有愈演愈烈的苗頭:唐萬新、黃宏生、顧雛軍、張海、涂景新、周正毅、袁寶璟……鋃鐺入獄,鄭州亞細亞、馬勝利造紙集團,上海冠生園、金華有毒火腿……相繼垮臺。 發生在這些知名企業和企業家身上的悲劇,留給我們更多的是思想的啟迪。俗話說:幸福的家庭各有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從細節看,每個企業或企業家的悲劇各有不同,但從本質上看,可以找到一個共同的原因,那就是:缺乏法律風險管理意識,在資本原始積累過程或完成以后,不了解法律風險在于何處,更不知道規避風險的必要技巧。 殊不知,企業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活動中,風險如影隨行,風險與利潤是成正比的,成功的經營者即要獲得利潤,又要規避風險。而對于企業而言,法律風險無疑是最大的風險,也往往是最致命的風險,如前文所述,多少富豪、多少企業,由于一個小小的法律風險而倒閉、破產。 誠然,有人將部分知名企業家的個人遭遇歸結于“原罪”,認為是當時的機制存在問題,而不是企業家個人的錯。的確,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因法制不健全,外部干擾嚴重、游戲規則不平等,企業和企業家的財產權缺乏合理的保障,為爭取生存發展空間,不得不“打擦邊球”,那都是無奈之舉。然而,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法制化、規范化的加深,社會已認可“市場經濟是有序經濟,有序經濟是法治經濟”。如果還想著靠鉆法律空子來發財,就十分危險了。可喜的是,企業經營管理和發展中存在法律風險已被企業家所認識,但認識深度還遠遠不夠,也尚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因為對于風險,需要進一步地識別、評估、防范、進而選擇和獲取增加企業經濟價值的機會,才能達到保障企業及企業家財產和人身權的安全。 談到法律風險防范,依然要涉及到三個問題: 1、企業及企業家存在那些法律風險; 2、由誰來完成法律風險防范; 3、如何防范法律風險。 中國的企業家似乎已經適應在市場經濟中學會長袖善舞,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但還不適應自覺接受或運用法律,企業須臾離不開法律約束,如果經營者對法律無知或放任,無異于“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危險隨時就會光臨,那么企業及企業家存在哪些主要法律風險呢? 一、刑事法律風險 刑事法律風險是指觸犯刑法的風險及針對企業家的犯罪的風險,也是最致命的風險,輕則牢獄之災,如中國首富牟其中犯信用證詐騙罪、云南紅塔集團的褚時健貪污罪、愛多胡標因虛報注冊資金被判刑,重則是殺頭之禍,如億萬富翁袁寶璟等雇兇殺人被執行死刑等,或者被犯罪分子盜竊、搶劫、或綁架甚至殺害,如周錦新當街遇害案。 二、 經營管理風險 1、投資行為的風險,因企業法律風險形態選擇不當,如合伙、獨資需承擔無限責任,而公司只承擔有限責任,企業設立文件、權益分配風險。 2、交易行為的風險,包括合同簽訂風險、合同履行風險、資金結算風險、信用調查風險、票據欺詐、票據遺失、網上銀行等交易風險。 3、資產管理風險,包括貨物運輸、工程發包、建筑物管護不當、水電氣資產管理、倉儲保管、托運、物流、房屋購置轉讓、車輛買賣、資產投保等。 4、融資風險,包括:非法集資、非法放貸、多渠道融資、委托貸款、融資租賃、資產重組、企業合并、改制等風險。 5、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包括特殊行業員工、工資、勞務、員工招聘、跳槽、辭退、工傷事故。 6、公共關系風險,包括廣告、促銷、售后、社會關系、公益活動、環境保護、消防衛生安全。 7、財稅法律風險,包括:稅務登記變更、納稅申報,納稅籌劃、知識產權、工商登記等風險。 存在這些法律風險,應該如何防范? 首先,作為經營者,要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中國重人治、輕法治國人習慣遇見法律問題,首先會考慮使用人脈關系,而不是找律師。雖說人脈關系能夠起到一定作用,但已經不能適應經營范圍日益擴展,經營項目逐步增加的效率需要,這就要求作為企業的主導者,應該具有規范化合法的經營魄力和意識并在企業里積極倡導。 國內企業往往重視打官司,而忽視在日常決策中預防法律風險,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必須做到企業行為合乎法律規范,企業必須樹立守法觀念,還須有企業經營者樹立守法觀念,必須有風險意識,在日常經營中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補救。 由誰來組織實施? 最合適的人選,當然是執業律師。作為律師,首先有著專業的法學知識,有著嫻熟的法學技能,能夠從專業化的角度,提供服務。其次,執業律師,活躍在法學實踐第一線,掌握著第一手真實資料,及時了解最新規定,了解執法者的執法理念,能夠作出準確的判斷。 從防范法律風險的角度講,需要建立、健全法律事務機構,并由執業律師和企業內部法務人員協作,對企業的行政、勞動、采購、生產、銷售、財務等工作進行全面監控,對企業進行規范的合規管理。 有風險即有規避風險的方法,現代企業法律風險評估、識別、防范、控制,就應運而生了,具體是指由公司法、合同法專業知識并對法律風險有研究的律師運用抽樣、檢查、觀察、查詢、分析性復核等專業技術,對企業經營行為實施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等分析程序,運用定性、定量和風險關聯性分析相結合的衡量方法,對企業重大經營活動、重大經營活動、內部管理的法律風險進行識別、評價,提出防范措施和控制手段的系統工程。 通過對企業法律風險的評估、識別、防范、控制,確立法律參與經濟活動的程序和環節,從制度上保證合法經營、依法決策。從一個全新的視角詮釋了企業法律建設,解決了法律應當做什么、到什么應當由法律做的問題,通過設定法律風險控制事項,確立法律顧問對經營決策全方位、全過程參與程序,從而防范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法律風險。 20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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