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曹哲華,廣東允中律師事務所律師,男,1969 年出生,湖南省慈利縣人。 19911992 年任教于慈利五中,1993年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 1992-1994 年在慈利縣司法局工作。 1994 年起從事專職律師工作至今。 至今共辦理各類案件800 余件、 挽回和避免經(jīng)濟損失 900多萬元,擔任張家界日報社、 湖南鑫成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張家界鴿子花國際酒店, 天子山索道公司、張家界市永定區(qū)農(nóng)村信用聯(lián)社等許多單位或項目的常年法律顧問, 通過起草審查重要經(jīng)濟合同等方式為顧問單位保駕護航。辦理刑事案件 100 余件多被告人經(jīng)過我的辯護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5人被宣告無罪。 我承辦的震驚全國的以張君為首的渝湘鄂系列特大搶劫案 ,為第四號主犯趙正洪辯護 ( 中央電視臺進行過直播 ); 承辦了我省第一個因農(nóng)基會70萬元貸款本息無法收回被控濫用職權案,被告人李澤滿被判一年緩刑;承辦了全市影響的零溪油廠偷稅400000元大案,被告人劉吉如被判2年緩刑; 我還為特大搶劫殺人案主犯谷康林辯護, 他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保住了一條命。為故意殺人案瞿春蓮辯護,在一審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情況下,為其上訴,二審法院發(fā)回重審,重審改判無期徒刑。2006年參加全市律師演講比賽獲第一名。自 1997年至今在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中國婦女》、《法制時空》、《中國律師報》、《律師與法制》、《律師世界》、《湖南律師》等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fā)表文章近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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