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彭 春 光 簡 歷
一、自然及現任工作情況:
男、1965年2月10日出生、身高173、眼睛近視300度、體重67公斤左右
東風(十堰)汽車熱交換器有限公司副經理。
二、學習及專業資格情況:
1982年-1984年:湖北省孝感地區中等技術學校畢業,專業:車工;
1985年—1988年: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畢業,專業:律師(法律大專);
1988年-1989年:受司法部律師司推薦參加國家律師資格考試,獲國家律師資格證書;
1987年—1989年:參加深圳大學“國際公共關系資格”函授學習,獲國際公共關系協會頒發“國際公共關系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1989年-1994年:分別參加新聞、經濟及管理專業單科學習,獲8項合格證書;
1994年:獲“報關員資格證書”和“報核員資格證書”(武漢海關頒發);
1999年:獲“高級經營師”資格證書(省勞動廳頒發),“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及執業證書”(國家經貿委、人事部和司法部聯合頒發);
2002年:獲“高級策劃師”資格證書(省勞動廳頒發);
2005年:獲“公司律師執業證書”(省司法廳頒發)。
三、工作簡歷:
1984年11月1992年5月:在東風散熱器公司,分別從事車工、壓片機工、保管員、專項法律顧問工作(轎車項目和對外合資項目);
1992年5月1993年7月:參與籌建“東風派恩公司”,分別從事總務、報關員、報核員、法律顧問工作;
1993年7月- 1994年5月:分別在十堰市華智科技公司、美智飲食服務公司、臺智房地產公司、武漢聯漢運動器材公司、湖北聯云運動器材公司任法律顧問和行政部經理職務;
1994年5月- 1997年8月:在東風(十堰)汽車熱交換器有限公司(下稱:東風正翔公司),分別從事保管員、辦公室主任、法律顧問工作;
1997年8月- 1999年5月:在東風實業有限公司,從事總經理秘書工作;
1999年5月-至今::在東風正翔公司,先后任經理助理、董事兼副經理和法律顧問職務,分管過辦公室、銷售、生產、子公司事務、對外投資等工作。
四、主要工作簡述:
1、1989年:因在十堰市五堰商場購物發生糾紛,該商場請市公安局派出所介入,欲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我進行處罰。因其理虧,又怕我與其首開該市首例行政訴訟官司而不了了之。由此開始法律顧問職業生涯。
2、1990年-1992年:全程參與十堰市及東風公司首家對外合作企業東風派恩公司的談判,并負責可行性報告(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審批)、合同及章程(外經貿部審批)的起草報批、工商登記(國家工商局登記)、海關備案(武漢海關)、稅務登記(十堰市國稅涉外分局)、銀行開戶(中國銀行十堰分行)、公司掛牌成立、“派恩”商標注冊核準等工作。其中前一年半時間,因雙方總在圍繞合資談判,幾近僵局。后我提出“合作”方案,很快半年時間合作公司掛牌成立。
3、1993年:為十堰市及東風公司首家對外合資企業東風湯姆森公司提供法律服務,為其辦理免稅進口轎車指標一輛(這是該公司成立將近8年后第一次辦成此事),“ATC”國家商標注冊核準。
4、1993年7月- 1994年5月:分別配合臺灣和香港商人或公司,不到一年時間為其協助成立了十堰市華智科技公司(該市首家外商獨資企業)、美智飲食服務公司、臺智房地產公司、武漢聯漢運動器材公司、湖北聯云運動器材公司等5家公司。
5、1995年:主持東風正翔公司“正翔”商標的創立、注冊核準、推廣、規范使用等工作。2000年開始,該商標名下的產品,連續4年被評為“湖北省精品名牌產品”和“湖北省著名商標”稱號,為提升公司形象,確立市場地位等發揮了很好的作用。截止2004年,至少有5家公司曾多次向公司提出申請,希望公司允許其有償使用“正翔”商標。
6、1999年:主持東風正翔公司://WWW.DFM-FLYING.COM的創立及推廣應用等工作。2000年首開十堰市及東風公司范圍內電子商務,實現公司塑料制品出口美國。當年,公司被中國電信網絡應用成果及企業上網工程展示大會組委會評為湖北省唯一一家“示范企業”稱號,我被組委會作為特邀佳賓出席大會并作專題演講。
7、2002年-2003年:主持東風正翔公司知識產權創新工作,不到一年內使公司獲得國家專利9項,幾近占東風公司當年專利申請量的一半。并由此在“我為東風獻一策”會上建言東風公司要大力發展知識產權創新,受到苗圩總經理的好評和《東風汽車報》的專訪。
8、2004年2006年:主持策劃公司“省級熱交換器實驗室”、“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省著名商標”、“技改項目國產投資設備抵免所得稅”等工作。當年與省有關部門簽署協議,
公司建成“省級熱交換器實驗室”;公司被省科技廳評定為“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正翔”商標繼續獲評“省著名商標”并成為十堰市首屆知名商標示范性商標接受電視臺專訪;“技改項目國產投資設備抵免所得稅”圓滿完成,并獲地稅局有關部門及領導好評,為公司創造直接效益7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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