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北京市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商興明,畢業于山東大學,法律專業本科,于1999年執業至今,先后就職于北京多家大型律師事務所,多次被評為“優秀律師”。在保險公司擔任法律顧問多年,先后處理過保險訴訟案件近百起。 保險與其他民事行為相比具有極大的特殊性,其根據大數法則,以極小的代價換取較大的補償,從而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因此保險的目的決定了保險在法律上有很多特殊的規定,從而使得保險合同糾紛具有較強的專業性。雖然大部分的法律工作者對一般的民事糾紛都能得心應手,但是貫性的思維在很大的程度上卻束縛了對保險法律糾紛的解決。 商興明律師于1997年至今一直致力于保險法的研究,并有多年擔任保險公司法律顧問的經驗,對保險法即有較深的理論研究,也有較多的法律實踐經驗。其在擔任保險公司法律顧問期間先后處理保險糾紛60多件,出具法律意見書20多份。同時,代理被保險人訴保險公司案件30多件。 執業領域:保險、房產、刑事、行政訴訟。 成功案例: 保險 1、代理李某訴某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公司人身保險合同一案,保險公司以事故發生時保險責任尚未開始為由拒付保險金,本人接受被保險人后依法提出抗辯理由,最終保險公司依法給付被保險人保險金。 2、代理崔某訴某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公司人身保險合同一案,保險公司以事故是由被保險人無證駕駛而引起為由拒賠,本人接受被保險人委托后依法出具法律意見書,保險公司依法給付被保險人保險金。 3、作為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沂分公司的法律顧問,通過執行異議、執行復議、執行違法確認等多種法律程序,為顧問單位從江蘇省某法院手中追回被多扣劃的款項達十幾萬元。同時就保證保險問題多次出具法律意見書,通過調解化解了多次保險訴訟。 刑事 1、作為史某故意傷害(致死)一案的辯護人,依法提出史某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辯護意見,最終法院采納本人辯護意見認定史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判決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 2、作為田某搶劫一案的辯護人,在檢察院審查起訴時依法提出田某不構成搶劫的辯護意見,檢察院采納本辯護人辯護意見后,以田某構成盜竊罪起訴至法院。 行政訴訟 1、某塑料廠對當地市政府撤銷其土地使用證的決定不服依法提出復議,作為廠方的代理人依法提出了應當撤銷市政府決定的代理意見,最終山東省人民政府依法撤銷了當地市政府的決定。 2、劉某被他人無故毆打,報案后當地公安機關一直不予處理達6個月,本人接受劉某委托后代理其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最終公安機關依法對致害人實施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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