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濤 ]——(2009-6-24) / 已閱16158次
外國投資者申請開立專用外匯賬戶,須向外匯局提交能夠證明其投資活動真實性、合法性的材料,由外匯局核定有關賬戶的最高限額、存續期限、收支范圍等事項,并進行日常監管;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內資金應以現匯匯入,不得以現鈔存入;賬戶內資金的結匯和劃轉須逐筆經外匯局核準。對收購類、費用類、保證類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若外國投資者在境內成立外商投資企業,上述賬戶資金余額可轉入企業資本金賬戶,從上述賬戶結匯與劃轉的資金均可憑外匯局開立的相應核準件作為外方出資并辦理驗資手續;若未在境內成立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可憑外匯局開立的相應核準件辦理未使用資金的購付匯及將該筆資金匯出境外的手續。
作者: 林濤律師
工作單位: 福建天象律師事務所
聯系方式: tom@titaners.com
個人網站: www.福建涉外律師.cn
總共2頁 [1] 2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