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金鋒 ]——(2009-7-10) / 已閱20611次
成都五城區二環以內:6820元/平方米,二環至三環之間:5450 元/平方米,三環以外: 4920元/平方米。
五、專項維修資金
提交要件:
① 出讓方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 雙方有效身份證(照)件原件及復印件
③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信息變更表
④ 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有公證情況)
⑤ 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有委托情況)
⑥ 派出所地址證明
⑦ 其他證明材料
具體情況請到專項維修資金監管辦窗口(48號——52號窗口)
咨詢咨詢電話:86279698 86279199
六、禁止交易情形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1、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 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 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
1、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的面積等內容建造的建筑申請登記的;
2、申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權利來源證明文件或者申請登記的房屋權利與權利來源證明文件不一致的;
3、申請登記事項與房屋登記簿記載沖突的;
4、申請登記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獨立利用價值的;
5、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沒收,原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6、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間,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7、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不予登記的情形。
(三)《成都市開放和發展住宅二級市場的實施意見》成府發(1998)96號
1、職工個人享受優惠政策購買的兩套以上(含兩套)的住房;以及職工個人在租住公有住房的同時,又享受優惠政策購買一套以上(含一套)的住房。
2、學校教學區、部隊營房區內及單位辦公、生產區與居住區無法分離的住房。
3、上市交易后,會造成職工家庭居住困難的住房(以家庭人均居住面積等于或低于8平方米為衡量標準)。
4、改變使用性質的住房,即已部分或完全住改非的住房。
5、其它有關政策規定不允許上市交易的住房,如已作抵押的住房和產權或使用權有爭議的住房以及司法部門暫封的住房等。
八、贈與過戶(不按買賣方式辦理過戶)
(一)提交要件
1、成都市房屋所有權申請登記表;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
4、贈與公證文書;
5、契稅完稅證明或納稅通知書;
6、非直系親屬贈與的需提交維修資金繳存證明;
7、房改房非直系親屬贈與需提交房改單位證明。
(二)辦理流程
總咨詢臺排號,持應提交資料到受理窗口交件申請辦理,符合受理條件的領取《受理通知單》——在通知單指定的時間到27號窗口排號——繳費通知單領取窗口(28-38號)領取繳款通知書單-----繳費窗口(84-95號窗口)交費----發證窗口(28-38號窗口)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總共3頁 [1] 2 [3]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