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環羽 ]——(2009-8-29) / 已閱10616次
一夫一妻制度的由來
農環羽
大約在公元八百萬年前我們地球上就已經有人類的生存。在這期間我們的祖先靠著不怕辛苦堅定不移的創造出一項項光輝燦爛的文化,為我們人類的后代留下不朽的篇章。也就是在公元3300年我國歷史上出現了“母系氏族”的社會生產力也就是說在一時期女性是家庭生產的主導地位男性是副屬地位。男性要嫁到女性的家庭當中成女方的家庭成員。子女隨母姓在當時家庭當中女性說了算。直到公元4000年由于農業發展趨向較為聞定男性也開始加入農業生產勞動力當中這個時侯女性與男性的差別就體現出來了。女性在這勞動方面是不如男性的也就是在這個時期男性建立起“父系氏族”從此我國歷史上從“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轉變。并男性要求成為主導地位,女性轉變為副屬地位。也就在這個時期從“父系氏族”并建立起“一夫一妻制度”也就從這個時侯形成的但還不成文的。也就說在“母系氏族”時期還沒有這樣形成如在“母系氏族”就有的話那就不是“一夫一妻制度”而是“一妻一夫制度”了。現在在我們的〈婚姻法〉當中還可以看得到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 規定了“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第九條 規定了“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在這都可以體現出來。所以很多人就不明白認為古代一直都是“三妻四妾”的說法是錯誤的,其實他是有一個過程的。一句話說的好啊。人之初,性本善。起初誰都往好的方面去想嘛是吧發展發展它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了。當時不象現在在當時是沒有法律來規范的用我們現在的話說就只有道德規范。那么道德是靠人們自覺的去遵從不象現在有法律了是吧你不遵守法律可以處罰你。在當時是沒有的,當然也是之后不斷的在發展貧富差別越來越大。富的用錢用不完,貧的吃了頓沒下。當然也就不用想什么三妻四妾了。所以,這個三妻四妾也只有少部分人可以有的條件。不是人人都有這個能力的。所以到后來就出現兩種情況貧民仍是一夫一妻,富民就三妻四妾這兩種制度同時存在于我們的歷史社會當中,一直到我國解放初期。就是在現在的這個社會當中也不例外。窮苦的人你就是想也沒這條件,富裕的人他就有機會去想這個。大家都知道我國的第一部〈婚姻法〉是在1950發布。第一條規定了“一夫一妻制度”從此我們國家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一直不再變動過。同時該法第二條規定了“禁止納妾”從而歷史上的三妻四妾將從此受法律的禁止。同時1979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明確規定了“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罪”確立了違反一夫一妻制度就要受到民事和刑事處罰。所以其實歷史和我們現代是沒有太大的差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