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英儒 ]——(2009-8-20) / 已閱13113次
國家標準擺設標準?
郭英儒
鳳翔真是個盛產新聞的好地方,血鉛事件之后,我又看到兩件緊接而來的新聞,很雷很刺激。一件是南方周末報道的環保部門對事發地進行的環境測評結論是,地下水、地表水、周邊土壤、企業排污均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環境質量標準。東嶺冶煉項目周邊土壤鉛濃度呈現上升趨勢,但也符合國家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一件是鳳凰網上網友發現的,在鳳翔縣網站上有一條新聞:我縣創建國家級生態示范縣工作通過省級考核驗收。如此看來,鳳翔縣沒問題,東嶺集團也沒問題,有問題的是那些孩子,莫非都是得了心理疾病,瞬間全部血鉛超標了,有這個可能,具體醫療結論可參照吉林市化工污染事件。
關于前一條新聞,因為環保部門沒有展示歷史監測報告和本次檢測數據,所以我們可以做如下猜測:
1、實際上并檢測結果并不樂觀,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但是環保部門為了自保,只能聲稱檢測結果符合國家標準,這樣一來,即使因為這個污染導致血鉛事件,但是與環保部門的失職與否無關,且一句不排除有其他方面因素甚至可以將污染的矛頭轉移;
2、環保部門不敢隱瞞真相,那就是國家標準有問題,比如人體能承受的污染程度是10,而國家標準規定是12,那么真的排放達到11,也足以對人體造成損害;
3、國家標準沒問題,環保檢測沒隱瞞,那就一定是有其他因素導致了,什么因素呢?陜西省寶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站長韓勤解釋說,“其他方面的因素”包括汽車尾氣、家庭裝修、飲食習慣、生活習慣等。一個農村能有多少車呢?城里別墅裝修成那樣,也沒見血鉛啊?飲食習慣和生活習慣,有可能,但是能保證家家都有壞習慣?但韓勤同時也說過,寶雞環境監測站有每年對該企業監測的相應的原始數據資料,以東嶺公司周邊土壤鉛含量為例,其2009年與2008年相比,土壤鉛含量就有所升高。交通干線監測點鉛濃度是遠離道路主干道350米處監測點鉛濃度的6.3倍。恐怕這些孩子應該養成如何在含鉛量很高的環境里保持不形成血鉛的好習慣了。
我想如此大事,當地的環保部門是斷斷不敢隱瞞真實檢測數據的,集體的生活習慣也肯定不會導致如此多的孩子血鉛超標。那么說到底,不就是國家標準出了問題了嗎?
什么是國家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中規定,國家標準是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國家標準的年限一般為五年,過了年限后,國家標準就要被修訂或重新制定。此外,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需要制定新的標準來滿足人們生產、生活的需要。因此,標準是種動態信息。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國標和推薦性國標。強制性國標是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國家標準;推薦性國標是指生產、交換、使用等方面,通過經濟手段或市場調節而自愿采用的國家標準。但推薦性國標一經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納入經濟合同中,就成為各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技術依據,具有法律上的約束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將我國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四級。國家標準一般為標準的底線,不能低于這個底線,除非沒有制訂國家標準的,可以制訂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等,但如果有國家標準,那么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就必須廢除或嚴于這個國家標準。
而哪些是一定要制定國家標準,并屬于強制性國標的呢? (一)藥品國家標準、食品衛生國家標準、獸藥國家標準、農藥國家標準; (二)產品及產品生產、儲運和使用中的安全、衛生國家標準,勞動安全、衛生國家標準,運輸安全國家標準;(三)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衛生國家標準及國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四)環境保護的污染物排放國家標準和環境質量國家標準; (五)重要的涉及技術銜接的通用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含代碼)、文件格式和制圖方法國家標準;(六)國家需要控制的通用的試驗、檢驗方法國家標準;(七)互換配合國家標準;(八)國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產品國家標準。 其他的國家標準是推薦性國家標準。可見,環境保護的污染物排放是屬于強制國標的。
那這個國標是誰來制訂的呢?又是如何“維護保養”的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第六條 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二條 制定標準應當發揮行業協會、科學研究機構和學術團體的作用。制定標準的部門應當組織由專家組成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標準的草擬,參加標準草案的審查工作。第十三條 標準實施后,制定標準的部門應當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適時進行復審,以確認現行標準繼續有效或者予以修訂、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負責起草單位應對所訂國家標準的質量及其技術內容全面負責。應按GB1《標準化工作導則》的要求起草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第十七條 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及有關附件,經負責起草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查后,印發各有關部門的主要生產、經銷、使用、科研、檢驗等單位及大專院校征求意見。第十九條 國家標準送審稿的審查,凡已成立技術委員會的,由技術委員會按《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組織進行。第二十二條 國家標準報批稿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領導與管理的技術委員會,報國家標準審批部門審批。第二十三條 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審批、編號、發布(批文格式按附件9,發布公告格式按附件10),并將批準的國家標準一份退報批部門。其中,食品衛生、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分別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第二十七條 國家標準實施后,應當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由該國家標準的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適時進行復審,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
國家標準的制訂一般都是該行業的產品制造商(壟斷廠家)制訂,國家的一些部委、行業主觀單位只是作為標準的一個批準部門,也就是說是內行看完門道做出草案,由更多的內行平衡利益后做出標準報批稿,最后由完全外行的審批部門看看熱鬧,做出形式審批。而后,通常審批部門和執行標準部門為同一部門,只要內行的壟斷廠家渡過標準這一關,后面執行的問題就不大了。而且標準的復審期為五年,一刀切的五年,相當于買了車子回來,到期去保養,但是車子如果沒到保養期就出問題了,也要等到保養期到了才能去維護。本次事件中,國家標準就充分的表明了自己的滯后性和不科學性。
那么國家標準究竟是個什么地位呢?是法律法規,還是行業標準?我認為國家標準屬于廣義的法律,但實際上都是具有各個行業特色指導意義的行業標準,因為很多法律中的兜底條款常常會寫,具體標準依照國家相關標準,如食品安全法、環境保護法里都有對國家標準的詳細規定,因此,很多法律的執行是要依靠這些標準而可行,所以,雖然這些標準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卻是法中之法。其意義也異常重要。
本次事件中,我們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環境保護的國家標準制定、執行、維護等都有達不到人民需要的問題。制訂時,企業拿意見,出草案,環保部門審批,技術監督部門給編號,其實就是行業自己就可決定對標準的制訂,那必然會傾向于強勢的壟斷企業。執行中,環保部門本身就會遇到很多阻力,尤其是地方經濟發展和環保發生矛盾時,環保部門經常充當無奈的弱者,即使不是弱者,如本事件中,人家企業沒有超過國標,那你憑什么處罰它?同時因為不超標,所以你周邊的百姓受到的傷害都難以與之取得足夠的聯系,環保部門也完全可以將一切責任推到標準制訂時的根源問題上,從而避重就輕。而當發現這些問題,想要對標準做些改變,以適應今時今世的要求,也要等五年。五年也不見得就改。我們看很多行業都有這樣的事,三鹿事件后,我們發現其實乳品標準20%已過時,仿瓷餐具甲醛含量高,也是因為國家標準已過時,我國工業行業標準嚴重滯后,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司長聞庫曾在做客中國經濟網中經在線訪談時透露,我國將用2年完成標齡超過5年的行業標準復審,扭轉標準落后局面。這說明對標準制訂后的維護工作基本是停滯的,很多即使超過五年了,也沒有做到復審,更別說沒到五年就發現問題的。怪不得臺灣的災民要拒收我們捐的板房,拋開他們的罪惡政治目的不說,光憑我們的發言人信誓旦旦的說,所有板房都是符合臺灣環保標準的,就說明符合大陸標準根本就不能解決問題,我們的標準本身就是個問題,豈敢做為前提來用?
惡法亦法,有法就得依,但是惡法往往會更加成為罪惡、懶惰和愚昧的擋箭牌。標準不是擺設,必須科學制定,嚴格執行,定期維護,隨時保養。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我認為還應該增加兩個“成法必檢,惡法必除”,如此,標準才能先起到作用,而不是事后成為明眼人看都看的出來的罪惡的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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