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錢誠 ]——(2009-9-16) / 已閱21249次
讓網絡文化成為預防貪污腐敗的防火墻淺談對網絡廉政文化建設的幾點思考
錢誠
孟德斯鳩曾經說過“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一切制度的設計都將人性假定為其為潛在的“腐敗者”,這也就導致了政府在制度的建設同時不可避免的需要防范腐敗,遏止權力尋租的空間。隨著我國社會文化建設的不斷加強,廉政文化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導向性作用越來越大,廉政文化建設越來越受到重視。與此同時,計算機網絡信息化浪潮洶涌澎湃,網絡文化對廉政文化產生了巨大的沖擊,形成了一張“輿論之網”,成為我國廉政文化建設的一個重要傳播媒介。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數據表明:2007年初,中國網民總數已突破1億,其中使用寬帶上網的人數為5843萬,36歲以下的用戶占網民總數的78%,隨著公民政治意識的覺醒,對貪腐的憎恨和對廉政手段和制度的建設已經成為網民們討論的熱點,在這一現狀下,如何建立一個正確的輿論引導,讓網絡成為有效預防貪污腐敗的防火墻,宣揚符合“和諧社會”要求的廉政文化就成為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本文通過從公務人員實施職務犯罪的心理原因入手,從公民法律信仰的樹立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制度構建上尋求突破,引申出對我國當前網絡廉政文化建設的幾點思考。
一、廉政文化建設的基點——正確認識公務人員職務犯罪心理形成的過程
傳統的廉政文化建設通過樹典型引導公務人員保持職務的廉潔性,做到“廉潔、勤政,恪己奉公”,企圖通過道德說教、良心自責和輿論壓力的使公務人員成為道德的模范,然而這一模式卻忽視了人性貪婪、自私的劣根性及環境的影響。品德是人格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要求人們按照“克己”和“利他”的方面建立自我調控的機制。當人的品德由于社會化程度不足或經歷了錯誤的社會化產生缺陷,就意味著自我調控機制的缺乏 。大多數職務犯罪行為人正是因為私欲的膨脹,在大量的“尋租”機會面前無力抑制自己的欲求沖動,最終使犯罪意識外化,從而走上犯罪道路。事實上在當代中國,公務員職務犯罪絕大部分表現為繼發性的漸變型的犯罪形態 ,通常行為人在工作初期表現良好,沒有明顯的缺陷表現、甚至因表現優異而受到領導重視,業績明顯,但隨著權力的擴大和“尋租”機會的增加,在工作后期,受到外界刺激和不良環境影響,原先存在的道德、法律意識缺陷暴露出來,價值觀念動搖,心理上受到利益分配不均和投機因素的影響,從而形成犯罪決意。有學者將其過程概括為強烈欲求于滿足方式的選擇、品德缺陷和抑制力的缺乏、犯罪意識的萌發和形成三個階段。
由此可見,公務人員職務犯罪心理產生的過程是一個內外作用的過程,主觀上行為人內心價值觀念扭曲、自我優越感和自卑感相互交織,客觀上由于環境變量導致的尋租機會增多、利益分配不平衡,從而導致犯罪動機的萌芽。了解了這一犯罪心理特征有助于我們探求廉政文化建設的應然基點。事實上,文化作為一種意識形態,其作用的有效發揮就在于多數人的認同和自覺接受。僅僅依靠榜樣的力量難以熄滅行為人內心“欲望的火焰”,而警示教育又往往局限在一個小圈子內,在“尋租利益”的巨大誘惑下,身不由己成為多數人犯罪的借口。在懲罰制度約束的前提下,道德的規范作用也就凸現出來,廉政文化的有效途徑并非事后預防教育而是事前的引導和控制、以形成較大多數人接受的道德約束機制,這就需要尋求一個可以廣泛匯總信息和迅速傳播文化成果的輿論平臺,而網絡正是“廉政文化”一個合適的傳播載體。
二、網絡文化與廉政文化的關系——載體和目的有機結合
在百度、GOOGLE等世界著名搜索引擎鍵入“網絡文化”,得到定義:所謂網絡文化,是以“網絡物質的創造發展為基礎的網絡精神創造”。由此可見,網絡文化是物質文化的信息化表現,作為文化的一種載體,一種反映社會現實的文化形態,其必須與實體文化有關。網絡承擔“信息流”的溝通,如果不與實體文化以及現實文化融合起來,它只能是一個空架子。廉政文化是網絡文化的一種實體文化,在網絡文化的滲透和沖擊下,廉政文化也離不開網絡這一最活躍、爭奪最激烈的新型載體的參與,廉政文化必須滲透在網絡文化中,形成更有影響、更有效果的網絡廉政文化,以促進廉政事業的發展,廉政文化與網絡文化的關系就其實質是實體和載體的關系。在當代中國的法制建設進程中,網絡文化對廉政文化已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一)網絡提供了廉政文化的新型載體
作為現代化的傳播工具,把網絡引入廉政文化建設事業中,拓寬了一個全新的工作領域,通過電子信息的傳播,使傳統的廉政文化擁有了“隱形的翅膀”,打破了原有的地域和信息收集速度的限制,使得廉政文化在宣傳廣度上得以擴大,廉政文化倡導的廉政理念隨著網絡得以發展。作為廉政理念傳播的載體,網絡文化反映了廉政文化對于道德的價值追求,引導公務人員通過相互的溝通、信息的交流和實例的警示疏導心理壓力、正確處理好利益和道德、自我價值的關系。
(二)網絡豐富了廉政文化的內容、節約的廉政工作的成本
網絡作為現代科技運用的成果,其在信息的表現方法上更顯突出,運用多媒體的方式,相比較傳統廉政文化的建設更加豐富多彩。傳統意義上的廉政活動多為會議、報告或資料片、宣傳手冊的形式,內容單一陳舊且成本較高,而網絡綜合了報刊、廣播、電視、圖書、錄音錄像、戶外宣傳等其他現存的媒體優勢,一方面它匯集了世界各地的廉政信息以及成果,使得國內外的廉政文化知識都可以通過網絡進行交流和匯總;另一方面網絡文化的傳遞擴大了廉政宣傳的范圍,節約了廉政建設的人力和財力,同時,網民們建設性的觀點也為廉政文化出謀劃策,進一步開拓了廉政文化建設的新思路。
(三)網絡文化更有效的實現黨風廉政建設的目的
廉政文化的目標,就是以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根本出發點,從影響和諧社會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入手,從價值取向、生活方式、行為方式和社會評價等層面,扎實有效地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做到廉政文化與和諧社會二者相互促進、相得益彰,同頻共振,達到異曲同工之效。
廉政文化的核心是黨風廉政建設,而黨風廉政建設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群眾利益。網絡文化的介入使得網民們對于這一目的是否有效實現更有發言權。網絡上的文化信息傳輸是多源的,具有交互性。一方面,通過政務公開和現實中的工作作風,網民們可以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有效監督,另一方面,網絡廉政文化的建設也融入了互動的性質,公務人員可以傾聽公民對自己工作的不同意見,不斷完善和改進自己的工作。通過交流與溝通,增強了廉政文化宣傳的輻射力,使廉政文化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
當然,由于網絡海量的信息,其在積極推進廉政文化的同時,也會給廉政文化以不良的消極影響,網絡不良文化對廉政文化的沖擊也是相當大的。網絡文化中垃圾信息的傳播,具有量大、快速、隱蔽等特點,給廉政文化的建設設置了重重阻力,對廉政行為規范的形成產生巨大沖擊,這就需要明確網絡文化正確的政治導向和理論基礎。
三、網絡廉政文化建設的基礎——公民法律信仰的樹立和國家反腐敗的制度構建
今天的網民們已經不再把網絡看成是一個單純的傳遞信息的工具,而是通過網絡形成了一種思潮。建造網絡其實是建立了一個物質的星球,網絡社會的出現是在網民通過資源的使用傳播建立的各種網上關系。這種關系在很多方面不同于網外關系,網絡社會是一個不同于網外社會的社會,這個社會受到網外社會的影響,同時有很多網外社會的特征,這些特征包括網絡社會出現前后網外社會的特征。網民發現他們自己要在網上發明一系列方式去表達網民的情感及網絡社會的網民生存中悟出的哲理,這些方式是在網絡出現之后出現的,完全不同于已往網內外的文化表達方式,此時網絡文化才以一種單一的文化存在,這也就成了網絡文化一個鮮明的特色。
網民們對于貪腐現象的討論多歸因為制度的不健全和行為人的貪欲。事實上貪腐的根源在于行為人對于法的威懾力的缺失和在信仰上的迷茫。盧梭曾說過:“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話道出了人類的宿命:人類永遠不可能擺脫種種社會關系的枷鎖,法律正是這樣一個與人類共存的枷鎖之一,而一旦突破這一枷鎖,也就完全超越了公民所能接受的道德底線,筆者認為解決貪腐問題應該至少從以下兩個基點著手:
(一)加大對職務犯罪的懲治力度,樹立公民對法律的信仰
美國法學家伯爾曼曾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他將形同虛設”。這里,法律的權威值得思考,因為對一個社會的法律淵源來說,唯其受到人的信仰才有權威,而法律只有權威才值得人們信仰,把這一難題推到廉政文化的建設中會出現兩難的選擇,是首先樹立法律的信仰,還是樹立法律的權威呢?問題很清楚,沒有對法律的信仰,即使建立了一個相對完善的職務犯罪預防體系,完全的杜絕職務犯罪也難以得到實現,但法律沒有權威,法律信仰難以確立,通過貪腐斂財的行為人不得到有效懲治公民又如何能信仰法律從而自覺遵守和維護之呢 ?而現狀是對于貪污腐敗現象,一方面網絡的盛行導致了新聞報道更為及時也更加多樣化,媒體對于巨貪的報道增多,職務犯罪的行為人級別和涉案金額頻頻被刷新,另一方面,網絡觀點龐雜,有的網民對于犯罪行為進行了比照,盜竊三萬元可能入獄三年,貪污三萬元卻有可能不作為犯罪處理,現實的狀況讓人感到法律的執行和公平性沒有保證,法律并沒有權威,人們在很大程度上也不信任法律,當然這是對法律的一種錯誤理解,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網民的心態。可見,網絡廉政文化的建設,必須要有一個正確的價值觀引導。法律的權威的必須樹立,這需要立法的保護,通過制度的設計提高“尋租成本”,同時,廉政文化的一個重要意義在于加大法律宣傳,這種宣傳既應包括對公務人員職務廉潔性的倡導,也應包括對普通公民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倡導上,建立一個“愿望的道德”和“和諧的道德”,并在此基礎上塑造人們對法律的信任,最后達到對法律的信仰。
(二)利用網絡載體,做好廉政和普法宣傳工作的制度構建
廉政文化是普法的文化,宣傳的文化,作為法律消費的主體,對于公民的法律宣傳不可忽視。重視法律傳播和法律教育是中國的優良傳統,明代朱元璋在審閱《律令直解》時就曾反復叮囑官吏:“律令之設,所以使人不犯法。……直解其意,頒之郡縣,使之家喻戶曉。”清代雍正皇帝在《圣諭廣訓》中則強調。平居將頒行法律,條分縷析,講明意義,見法知懼,觀律懷刑。”為了貫徹市民學法、知法,守法,《大明律》和《大清律例》都在“吏律”中明確規定了“講讀律令”的具體要求 。近代中國,普法工作也被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樹立反腐倡廉的廉政文化理念,要求在法律消費體系構建的同時不可忽略對公民的法律宣傳和教育。網絡廉政文化體系的不斷完善,要求將廉政作為一種制度堅持下去,其中法律宣傳應當重實效和長期性。具體而言應該做到:第一,廉政文化建設的制度基礎是做到法律公示的具體化,比照現行法,網民們可以明晰什么行為應該受到怎樣的制裁,一方面提升公民的憲政意識,另一方面從廉政文化的角度考慮,也能發揮多數人的力量,做好預防職務犯罪的最廣泛的社會監督;第二,網絡廉政文化的傳播要加大宣傳機構的建設。文化作為一種大眾意志需要有專業機構進行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廉政文化的傳播是一個專門性、長期性的工作,因此,需要有專門部門進行統一規劃領導;第三,網絡廉政文化建設要克服過去階段性、短期性的特點,不是作為一個口號,而是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長期的堅持下去。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廉政文化的建設也不能單純依靠網絡的載體力量,還需要深入群眾中去,將現場宣傳和網絡宣傳結合起來,更好的配合廉政文化建設事業的發展。
四、廉政文化的現代化進程——讓網絡成為預防貪污腐敗的防火墻
時代在發展,科技在進步,廉政文化的傳播也進入了一個現代化的進程,那么在網絡時代,如何充分運用網絡文化這一載體,大力倡導反腐倡廉文化建設,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形成不愿腐敗的社會氛圍、不能腐敗的制度規范、不要腐敗的網絡體系,真正從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角度來建設和諧的網絡廉政文化呢?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結合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營造良好的網絡廉政文化氛圍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在意識領域,也給公民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面對形形色色的物質利益誘惑和趨利避害的人性弱點,貪腐的心理還是從社會意識形態中萌芽,雖不占主流,但也具有廣泛的社會性和民眾性,起著較強的反作用。因此,要大力提倡廉政文化建設,就必須以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和構建和諧社會為契機,在全社會的范圍內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網絡廉政文化氛圍。第一,要利用現有的網絡資源,進一步加強各類廉政網站的建設。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強黨風廉政互聯網站建設,讓廉政文化不斷滲透到網絡文化中、滲透到各個角落,要倡導有關部門尤其是紀檢監察部門在網上建立專門的廉政宣傳主頁和廉政網站,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形成廉政文化的合力。第二,要有重點的創造廉政文化的典型。要多用廉政文化的精品去占領網上陣地,同時加強網絡與現實的互動,結合網站建設和網絡討論,積極開展各項廉政活動,在網絡文化中大力弘揚優秀的傳統廉政文化,通過網絡宣傳教育,營造積極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圍,實現培養公民對法律的信仰和追求廉政目標的信心。第三,要有重點的加強對公民價值觀的引導,提高廉政文化建設的針對性和宣傳質量,及時了解網上信息。要切實的了解廣大黨員干部和公務人員的心態,從預防做起,要積極樹立正面的廉政典型,有效引導行為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道德觀和對法律權威的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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