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建昆 ]——(2009-9-21) / 已閱9291次
青島市政當局先后制定了《青島市公安局清潔隊組織簡則》、《青島市公安局清潔隊服務細則》、《青島市公安局衛生警士隊暫行服務細則》、《青島市公安局衛生隊組織簡章》、《青島市公安局春秋季清潔檢查辦法》等一系列保障和檢查公共衛生清潔的制度措施;并由公安局組織清潔隊負責各管區內的公共衛生,并配備灑水汽車,遇到大風或干旱天氣,定時噴灑,防止地面揚塵。衛生監督檢查則由公安局組織的衛生警士隊負責按時出勤巡查,一旦發現有違衛生行為,即可會同所在地的崗警拘送或報告分局予以懲罰或拘留。
這一時期的園林綠化事務的管理與膠澳商埠時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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