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建昆 ]——(2009-10-16) / 已閱15995次
國慶閱兵中的交通管制是公物變更行政行為
劉建昆
盡管交通安全已經從道路公物的利用秩序中獨立出來,從公物警察權演變成一種一般警察權,但是對于交通限制而言,仍具有公物法上的意義,即交通管制是一種公物變更行政法律行為。
限制交通和交通管制不完全相同,但都屬于公物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第四十條規定:“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實行交通管制。”
交通是以道路公物為前提的,限制交通不是公安機關的專屬職權。作為道路公物管理機關的交通行政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也具有限制交通的權力。《公路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路養護工程施工影響車輛、行人通行時,施工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即“改建公路時,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路段兩端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安全標志。需要車輛繞行的,應當在繞行路口設置標志;不能繞行的,必須修建臨時道路,保證車輛和行人通行。”這種“標示行為”即屬于道路公物的變更行為,目前,雖然沒有法律強制性要求,已經出現交通行政管理部門采取公告的形式宣布對道路的封閉維修。《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城市道路的養護、維修工程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修復竣工,并在養護、維修工程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保障行人和交通車輛安全。”全路段施工的情況下,城建行政機關也經常采取公告封閉的做法。
交通限制是法理上公物變更行政行為。我國臺灣地區“行政程序法”第92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處分,系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征可得確定其范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可以認為,無論采取標示或者公告形式,全部禁止或者部分管制,交通限制對該路段系屬公物的設定,性質上應為行政處分。
國慶閱兵活動是不需要行政許可的。2007年9月1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了國務院第505號令,公布了《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07年lO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門直接舉辦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由舉辦活動的人民政府、國務院部門負責,不實行安全許可制度,但應當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責成或者會同有關公安機關制訂更加嚴格的安全保衛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在其他大型群眾活動中,對于公物的利用許可,已經被安全許可所吸收,由公安機關一并負責審批。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錄:有關公告內容
一、9月28日22時至10月1日聯歡晚會結束,天安門前臨時觀禮臺以北,東、西華門和故宮午門以南,南長街(不含)以東,南池子大街(不含)以西范圍內的區域(含勞動人民文化宮、中山公園及天安門端門),除持有慶祝大會、聯歡晚會專用證件的車輛和人員外,禁止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9月29日前往故宮參觀的觀眾由故宮北門出入。
二、9月29日22時至10月1日聯歡晚會結束,故宮停止對外開放,除持有慶祝大會、聯歡晚會專用證件的車輛和人員外,禁止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三、9月29日至10月1日,中山公園、勞動人民文化宮、天安門城樓暫停對外開放。9月30日至10月1日,國家博物館、毛主席紀念堂、正陽門城樓暫停對外開放,天安門廣場周邊商業網點停業。
四、9月30日16時至10月1日聯歡晚會結束,天安門廣場東、西側路,大會堂南側路,除持有慶祝活動和國慶招待會專用證件的車輛和人員外,禁止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持有國慶招待會、慶祝大會、聯歡晚會證件的車輛和人員,須按照證件通行時間要求,在規定的時段內通行。
國慶招待會期間,廣場東側路改為雙行,準許持有國慶招待會、慶祝大會、聯歡晚會專用證件的車輛和人員通行。廣場西側路只準許持有國慶招待會專用證件的車輛和人員通行。
五、9月30日20時至慶祝大會結束,下列道路(含兩側輔路及停車泊位)及停車場,除持有慶祝大會專用證件的車輛外,禁止其它車輛停放:
(一)東華門大街,東安門大街,金魚胡同,金寶街,北京站東、西街(北半幅);
(二)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魚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大阮府胡同,霞公府街,大紗帽胡同,東單北大街,北極閣頭條,政協路,朝陽門南小街(金寶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義路,臺基廠大街,大華路,崇文門內大街,新聞大廈西側路,郵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三)北河沿大街,王府井西街,景山東街,景山后街,東交民巷,東單體育場南路,北海南門停車場,織女橋胡同,東河沿胡同,西安門大街西段,西什庫大街,大紅羅廠街,靈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單橫二條,太仆寺街,羅家胡同,華遠街,大木倉胡同,華遠北街,西單平面立交道路,金融大街,廣寧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學院胡同,西興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倉胡同,阜成門南順城街,鬧市口南街,西鐵匠胡同,西交民巷,大會堂西側路,國家大劇院地下停車場,西絨線胡同,崇文門外大街,前門東大街,崇文門西大街,前門東路,鮮魚口街,正義路南延路,祈年大街,東打磨廠街,前門大街,煤市街,前門西大街,前門肯德基停車場,南、北新華街,香爐營頭條,宣武門內、外大街,宣武門東、西大街。
停放在上述道路和停車場內的車輛請提前移走。
六、9月30日23時至10月1日聯歡晚會結束,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主路),禁止大型貨運車輛(含持有貨運通行證的車輛)通行。
七、9月30日23時至慶祝大會結束,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下列道路除持有慶祝大會專用證件的車輛和人員外,禁止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車停止運行:
1.長安街由建國門橋(不含橋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雙向主、輔路及兩側相關路口縱深50米以內區域;
總共3頁 1 [2] [3]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