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城飛將 ]——(2009-11-4) / 已閱15946次
(五)行政執法的意義
執法使大多數法律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發揮作用,使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公共事務等都依法進行,有序運作。因此,執法是廣泛最普遍的實施法律的活動,是法律實現的主要途徑。
法的生命力在于它在社會生活中具體實施。執法是法律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憲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即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和其它規范性文件,主要是通過國家行政機關的日常職務活動來貫徹執行的。從數量上看,占總數80%以上的法律法規是由行政機關來貫徹執行的。
二、行政執法階段法的實際運行狀況
但是,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門并不能完全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其使命,在行政執法與國家的法律法規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距。在許多情況下,政府行政部門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國家與人民利益的現象嚴重,或者直接侵犯人民利益,或者不作為等現象十分嚴重。
(一)國家部委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國家與人民利益情況嚴重
發改委越權管理資金。發改委批復宜昌至萬州鐵路項目建設調整方案,未經國務院批準,將國務院確定的項目概算總投資由167億元向上調增35.1%。發展改革委代表國家出資,負責4個石油儲備基地的建設和運營管理,未報經國務院批準自行將總投資調增28.5%。
審計56個中央部門,發現部門本級存在問題348.53億元。其中:管理不規范問題331.15億元,占95%;違法違規問題15.24億元,占4%;損失浪費問題2.14億元,占1%。主要問題是:1.編制虛假項目、重復申報項目、超標準申報、多報本單位人數,多報多領財政資金。2.擠占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用于購建辦公樓、對外投資、彌補本單位日常開支、發放津貼補貼等。3.截留、少報和轉移資金。4.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問題。5.部門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
部門所屬單位設立和管理中還存在諸多問題,有的還比較嚴重。一是一些部門的部分行政職能由所屬單位承擔。125個所屬單位通過代行行政職能,取得可觀的收入。二是一些部門辦實體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還有一些實體壟斷了某些行業的相關領域,不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場競爭。三是所屬單位依托部門權力收費的現象比較突出。收費已成為一些部門所屬單位最為重要的資金來源,有的甚至依靠收費生存,有些單位收費資金管理比較混亂。
財政部執行預算不嚴格。財政部對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結余的項目資金174.22億元長期掛賬,未清理繳回預算。追加部門預算816.5億元,部分資金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容易產生資金分配的隨意性。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財政預算外專戶管理,由相關部門分配使用,未納入預算。
中央機關把自己部門的利益放在首位。財政部在預算之外,提取國債發行業務經費4500萬元,安排人民銀行和財政部主要用于職工補貼、宣傳費、會議費等開支。2003至2005年,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6戶金融保險企業在稅法之外變動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扣除額,使國家少收企業所得稅60多億元。
相反,對弱勢群體,卻是極不盡責。2004至2006年,財政部安排下崗職工微利項目貸款貼息資金55億元,實際只執行2.85億元。就是說,本來可以有850億元銀行資金配套支持下崗職工再創業,實際只執行了5.2%。
根據國家審計署署長李金華的報告,2006年國務院各部門、單位“對去年審計發現的問題已認真整改,并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制度規定121項。審計發現的106起重大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查處后,有94人被逮捕、起訴或判刑,177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國務院已將去年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專題報告” 。這就是說,還有更多的情況早已是觸犯了刑律,但是被大事化小了了。
(二)各級政府直接侵害人民利益
中國近年來持續的上訪高潮,每年上千萬含冤受屈的民眾奔走在各級政府信訪窗口,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各地以建設發展名義下的拆遷造成的無家可歸者。
從公開可以看到的諸多拆遷報道中,發現許多拆遷根本沒有公示,賠償的標準也是由官僚與開發商單方說了算,不存在專家們議價,專門組織的聯合機構審議,也不存在土地的相應調換。許多地方所賠的價格遠遠低于當地實際的市值,普遍形成被拆遷者要想回到原地買同樣面積的房屋都必須再自己籌集比補償多幾倍的錢,拆遷對他們來說帶來的就是財產的貶值,生活條件的惡化,這樣拆遷下的發展是誰的發展呢?
難怪有的開發商甚至公然出來叫囂“如果賠償相等我們還賺什么?”這些開發商敢如此蠻橫,是因為他們背后有權力撐腰。更有甚者,許多拆遷戶在根本不知情的情況下,早上出去上班,晚上回來房屋就沒有了,那些留守在家的老人孩子卻要么被打得送入醫院,要么就被抓入拘留所中關押。
在98%的住戶沒有簽協議的情況下利辛縣政府掛牌出讓要拆遷的兩個地段,用途是商業用地和居住用地。蔣翔光舉著房產證質問:“我們都有房產證,房子受法律的保護。按照物權法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個人的房屋,但政府拆遷是為了蓋商品住宅小區,商品住宅小區不是公共利益,政府憑什么隨便征收我們的房屋?” “況且國務院2004年已經下發通知,不準政府直接參與和干預拆遷!”
拆遷對中國百姓幾乎都是一個災難。讓人悲哀的是至今許多地方的拆遷戶是不滿意離開的。人們不禁在問,中央一再強調三個代表,八榮八恥,為人民的利益服務,為什么各級地方政府總在侵犯人民的利益?
為了遏制這種實則是犯罪,但誰也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地方政府違法拆遷,幾年前高檢就開始重點查辦土地征用、征地拆遷等涉及侵犯人權案件 ,但時至今日此種案件屢禁不止。
(三)政府不作為
追究刑事犯罪行為,在我國被專門的機關壟斷,這些機關由國家撥款,有專業的人員。但在一些情況下,在公安部門積案如山,有些案件還要靠當事人去破案。“丈夫被害,兇手以精神病為由被‘無罪釋放’。請求法院執行附帶民事賠償,村里又出具‘當事人已死亡’的證明。這一切到底是真還是假?農婦知秀君帶領全家走了上伸冤路,歷時8年跟蹤調查,最終將殺害丈夫的兇手送上了法庭” 。
另外的例子是對待黑社會的態度。
據報導,2004年,中國內地人數最多、勢力最強、手段最殘暴的地下“黑武裝”——深圳“冠豐華”犯罪集團,被深圳警方一舉端掉。該黑社會組織擁有200多人,橫行深圳街頭十余年,強占二千余家商鋪,斂財十余億元,聚眾圍攻政府,數十次以暴力手段抗拒國土、城管、工商、公安等執法部門的現場執法,多次毆打執法人員, 打傷打殘警察5人以上,打傷各路執法人員及無辜民眾300多人,執法人員聞知該黑社會組織心驚肉跳。
“黑武裝”頭目陳毅鋒擁有三十多個頭銜和社會職務,很有“背景”和“來頭”,對政府執法部門根本不看在眼里。在他控制的勢力范圍內,任何人都奈何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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